证券时报记者 张媛媛
本报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目前中小板需要结构调整,尤其需要侧重金融行业比例的提升,以调整深沪两个市场当中金融结构不平衡的局面。他建议,政策上应当明确深沪两市培育中小企业服务分工方面的细则,如10亿股以上在上交所上市,7亿股以下在深交所上市,7亿股—10亿股之间由金融企业自主选择,
“深交所中小板要实现更快增长离不开调整结构,而调整结构则需将行业覆盖面向以金融服务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业发展,这是一个重大课题。”刘纪鹏表示。他强调,金融机构在中小板力量太弱,是当前中小板结构不合理的突出矛盾。统计显示,1844家上市公司当中,两市上市的金融企业只有33家,其中上海占了25家,深圳只有8家;在这33家中,银行14家,深圳占2家;证券公司13家,深圳占5家,上海占8家;信托公司3家,上海占2家;保险公司3家,全在上海。这说明,在深沪两个市场当中,金融结构非常不平衡。刘纪鹏谈到两组数据,一是深圳与上海两市金融企业股本结构中,深圳8家金融机构总股本120多亿,占2.87%,而上海金融公司总股本10580亿,占到总股本的61%;二是从市值来看,截至5月14日,深圳八家金融机构市值是2700亿,但是深圳970多家上市公司总市值是5.86万亿,金融上市公司市值占深交所总市值4.6%;上海25家金融机构市值7万多亿,占上海800多家上市公司总市值15.6万亿的比例超过40%。刘纪鹏认为这种现象有两个弊端,一是不利于货币政策主导背景下的金融系统微调,二是资源配置不均衡。
针对“如何落实36条推动中小金融企业上市与融合发展”的问题,刘纪鹏建议:其一,明确中小板应当培育中小金融企业。一是要尽快制定一些方案,这些方案同样需要金融总体策划,解决银行、证券、保险三家长期以来各自独立作战局面,形成系统作战。二是政策上应当明确深沪两市培育中小企业服务分工方面的细则;其二,在上市资源培育上,我国有330多个地区商业银行,而如果县域银行资金来源可以开放,有2800个县,潜能巨大。在政策上优先考虑这些银行上市是有必要的。同时,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也应该尽快在中小板试点,以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