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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0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0年6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林步东董事、韩青树董事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参加会议,分别委托程朋胜董事、刘昂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磅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决定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及保荐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刊登于2010年6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对于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相关公告及事项刊登于2010年6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施结果及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完善,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改的主要条款如下:

第三条

原条款为: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订为: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0年6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00万元。

第十七条

原条款为:公司发行的股份,在【证券登记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现修订为: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五条

原条款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可 以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未做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现修订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未做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九十三条

原条款为: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现修订为: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七条

原条款为: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现修订为:本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届董事会拟提名刘磅先生、程朋胜先生、刘昂先生、林步东先生、韩青树先生、张万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黑虎先生、孙进山先生及崔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刘磅先生、程朋胜先生、刘昂先生、林步东先生、韩青树先生、张万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李黑虎先生、孙进山先生、崔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10年7月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村W1 栋A 座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0年6月2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磅先生,1963年10月出生,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南工业大学自动控制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本公司主要创始人。1988年6月进入深圳金达机电科技开发中心,任部门经理;1990年7月-1995年2月,任深圳中航集团下属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1995年3月创立本公司,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磅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434.3604万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林步东先生,1952年2月出生,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1975年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机电工程系,后留学日本,先后供职于日本北辰机电公司、香港海水化淡厂电气工程师、香港电灯公司、三菱重工建设部工程师;1978年自行创业,成立香港东兴企业、东兴电子仪器公司,1999成立(香港)东兴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现任盛安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步东先生通过盛安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192.2979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刘昂先生,1967年8月出生,英国威尔士大学管理学硕士,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1990年毕业于安徽淮南矿业学院。1991年进入深圳中航集团,从事下属公司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工作,1995年参与组建本公司。现任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昂先生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49.844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兄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程朋胜先生,1964年4月出生,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自动控制系。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自动化技术的发展。1995年进入本公司,先后任研发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研发经理、技术总监,1998-2006年担任本公司深圳市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曾任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高工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电气学科组成员、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负责人。

程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8.4833万股股份,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韩青树先生,1961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曾任职于国家物价局、国家计划委员会,现任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

韩青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张万林先生,男,1962年8月出生。本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新疆财经学院统计学专业和北京经济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获国家信息产业部授予的科技带头人称号;曾担任多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有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十多年的上市公司管理经验,具有很高的企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任风险控制委员会秘书长。

张万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孙进山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本科。二十多年以来,一直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的教学及实务工作。历任安徽宿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聘请的授课老师,曾被多家机构聘请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现就职于深圳高级技工学校。

孙进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崔军,男,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法律硕士、一级律师。崔军律师曾任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第八届和第九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第五届和第六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现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专利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崔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李黑虎先生,男,汉族,194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兰州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历任甘肃省临夏县委办公室秘书,临夏县刘家峡氮肥厂财供股股长,甘肃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副所长、所长,甘肃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主任、法工委副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助兼调研部长,深圳市国资办副主任兼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国资办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国际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

李黑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02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6号文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77号《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的审核同意,公司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600,62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399,379.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分别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385,399,379.89元。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投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中投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投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郑佑长、杨洁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投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投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投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投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投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投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中投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中投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0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6号文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77号《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审核同意,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4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4,600,62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5,399,379.89元,超募资金为229,459,379.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关于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偿还银行贷款。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2000万元,每月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0万元。具体为:

序号借款单位借款额借款余额借款利率贷款期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2,000万元2,000万元5.31%2009年11月20日至2010年11月19日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建筑智能化业务以公司承接、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方式予以提供,公司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主要采用工程承包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都涉及资金占用,要求公司必须储备足够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的承揽、规划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售后服务的需要。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三、相关承诺内容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同时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达实智能本次拟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0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于2010年6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清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2010年6月24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届监事会拟提名郝清先生、曲震先生、唐应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三位监事候选人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6月2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郝清先生, 1964年2月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广东珠海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郝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曲震先生, 1968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兖矿集团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部长。曾任兖矿集团唐村实业公司会计中心副主任等职。

曲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唐应元先生, 195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计划局科长、经济计划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社会发展处副处长、文教科技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现任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应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0-00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0年7月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7月9日上午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8日—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7月8日下午 3:00至2010年7月9日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工业村W1-A栋5楼公司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7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 审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00 至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21;投票简称:达实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2.00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3.00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4.00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5.00
5.01(1)刘磅5.01
5.02(2)林步东5.02
5.03(3)程朋胜5.03
5.04(4)刘昂5.04
5.05(5)韩青树5.05
5.06(6)张万林5.06
5.07(7)李黑虎5.07
5.08(8)孙进山5.08
5.09(9)崔军5.09
审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6.00
6.01(1)郝清6.01
6.02(2)曲震6.02
6.03(3)唐应元6.03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8日15:00至2010年7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何红 张红萍

3、邮编:518057

4、电话:0755-26526155

5、传真:0755-26639599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数
5.01(1)刘磅 
5.02(2)林步东 
5.03(3)程朋胜 
5.04(4)刘昂 
5.05(5)韩青树 
5.06(6)张万林 
5.07(7)李黑虎 
5.08(8)孙进山 
5.09(9)崔军 
审计《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数
6.01(1)郝清 
6.02(2)曲震 
6.03(3)唐应元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2、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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