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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0-1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无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0年6月23日上午9:15

  (二)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召开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钟金松先生

  (六)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及通知分别刊登在2010年3月23日及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148,286,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0,966,3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

  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公司2010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选举高群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新增月产20亿只小尺寸、高容量MLCC技改扩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22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反对0股;弃权65,50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802,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22,484,170股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9年度报酬的议案》

  1、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支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终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奖励基金实施细则>(2004年11月制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8,286,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颜琼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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