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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10-03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流通股股东

  偿还股改垫付对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8年 4月 22日经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深大通原有 8家非流通股东以其在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各自在证券登记结算中心登记所持深大通股份数额为基数,按 10:6.5的比例向亚星实业送股,作为原非流通股股东对亚星实业代为支付股改对价的偿还。

  2009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09〕338号批复,核准豁免亚星实业因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而增持本公司29,063,249 股,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40.5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0年5月2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银")与亚星实业签订《垫付对价偿还协议》,上海港银同意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亚星实业偿还650万股深大通股份,作为上海港银对亚星实业代为支付股改对价的偿还。2010年5月2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慧")与亚星实业签订《垫付对价偿还协议》,上海文慧同意向亚星实业偿还11,513,248股深大通股份,作为上海文慧对亚星实业代为支付股改对价的偿还。

  截止本报告日,上述650万股、11,513,248股深大通股份的轮候司法冻结和司法冻结已经全部解除,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过户事宜。本次对价偿还后,亚星实业持有非流通股股份34,813,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8%。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10-03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慧")、上海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港银")和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实业")有关办理股权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文慧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上海文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6,199,442股股权质押给浦发银行,已按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2日。截止本公告日,上海文慧持有公司股份6,199,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本次质押公司股份6,199,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199,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

  根据上海港银与浦发银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上海港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350万股股权质押给浦发银行,已按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2日。截止本公告日,上海港银持有公司股份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本次质押公司股份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

  根据亚星实业与浦发银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亚星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150万股股权质押给浦发银行,已按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10日。截止本公告日,亚星实业持有公司股份34,813,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8%;本次质押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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