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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17日至2010年6月30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宝盈中证100九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与管理人旗下其它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与管理人旗下其它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基金和组合不存在有利益输送嫌疑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上半年,上证指数从去年底的3277点跌到2010年6月30日的2398点,跌幅27%。在4月16日之前,上证指数在3478点之下和2639点之上整理并寻求方向,在4月16日之后选择向下,跌破2009年9月1日的低点2639点。

  这半年,有关证券市场的重大事件密集发生:

  1月1日,转让限售解禁股将征20%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对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深远。

  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不低于40%,这次文件比以前的类似文件措辞严厉得多,明确由各地省政府负总责。

  1月13日,存款准备金率18日起上调0.5个百分点,这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首次上调,是货币政策转向的标志性事件。

  3月1日,温家宝说“本届政府有能力使房价控制在合理价位。”,总理敢开此口,一定有充足的后手拳,可惜当时市场心存侥幸。3月16日甚至北京国企又拍出地王。

  3月26日,深交所:“理性看待高送转 规避题材股风险”。

  3月31日,融资融券首日,融资655亿,融券不到10亿。

  4月7日,新华社连发6篇评论评论房地产,《新闻联播》4天3次评说房地产,历史罕见。

  4月16日,股指期货首日。当日同时公布所谓“史上最严厉”房地产政策,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50%。

  4月28日,标准普尔将希腊债务评级调降至垃圾级别,希腊股重挫跌6%、美元暴涨、美股暴跌。

  6月21日,央行宣布二次汇改,扩大人民币汇率波幅范围。

  尽管本基金注意到了上述事件的发生,对市场的判断上也是偏向保守,但由于市场在大跌之前保持了很顽强的盘整向上,本基金几次降低仓位都遇到强劲反弹,最终未能坚持自己的判断,在大跌前都处于高仓位的状态。在行业选择上,一季度本基金以消费类板块为主,但二季度考虑到消费类估值已高涨幅较大,出于防守的目的,逐渐减持消费类,同时因为周期类有了相当程度的跌幅,二季度配置上增加了周期类的配置,这个配置策略给本基金带了一定的负效应。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0.7904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20.9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中国经济,我们长期看还是持乐观看法。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投资领域、消费领域都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但是,有一些迹象似乎暗示着,中国经济增长经过30年10%以上的平均增速后,可能面临着潜在增长速度下降的可能。所谓潜在增长速度,是所有要素所能支持的最大经济增速。2009年我国新增信贷规模达9.6万亿元,相当于过去2、3年的新增量。M1和M2增速也大大突破历史围绕15%波动的轨迹,M1高到近40%。货币投放增加了超过一倍,但GDP增速未能跟上甚至有下滑的忧虑,这个迹象可能暗示着经济潜在增长率的下降:实体经济吸纳不了这么多资金,如果一定要继续投放,资金就只能进入非实业的领域。

  当前而言,已经要高度重视资产泡沫可能带来的风险。2005年至2007年,我国的资产泡沫膨胀速度也十分迅速,三四年间股市和楼市都有数倍的增长,这些泡沫在2008年几乎同时破灭,但并没有对经济造成重大冲击。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信贷资金没有大规模进入股票市场,而主要是居民的储蓄资金。但是2009年,在4万亿政策的驱动下,房地产价格创了历史新高,股市的流通市值也巨幅增长,而这次进去的资金性质已经不同以往,银行和政府的杠杆都已经上升到相当的高度,从银行的存贷比等指标和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率可见一斑。如果国内外经济形势再出现一些波动,那么当前的政策取向就面临两难的挑战。

  对于股市而言,本基金认为,在观察指数的方向时,2008年10月28日的1664点和2009年8月4日的3478点是两个重要的节点, 1664点之前,大盘就像一个皮球单边下坠,重重地砸在地上,砸出这个1664点的深坑,1664点之后,强劲的弹起来,单边上冲到3478点。之后的力量将回到常态,取决于经济以及流动性。如果简单的从中国股市的历史牛熊转换周期来分析,6124点代表了一个持续2年4个月的牛市的结束,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因为这轮牛市的两大基础----全球流动性泛滥并涌入中国、中国经济过热----都已经过了峰值。6124点到1664点的调整只有一年时间,从调整幅度上也许够了,但调整时间上对于这轮2年多的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牛市而言,似乎是不够的。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下半年总体上会采取相对保守的策略。但在操作策略上,鉴于政府有着很强的调控经济的经验和能力,期间必定会有很多的甚至是较大幅度的反弹机会,以及不同时点的行业机会,我们认为不应该放弃这样的机会,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给基金持有人以满意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负责估值政策的合理制定和估值流程的监督。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当基金的估值方法发生变更,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分管投资的总经理、督察长、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组成。其中总经理陆金海先生拥有4年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督察长刘传葵先生拥有18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其中11年证券投资研究管理经验、5年基金合规管理经验。投资部总监夏和平先生拥有12年的证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研究部总监余述胜先生拥有12年的基金公司从业经验。金融工程部总监杨宏亮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基金运营部总监陈戈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基金会计主管何瑜女士拥有7年的基金会计经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当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达到0.04元或者当基金净值达到1.10元或以上时,且满足法定分红条件时,即实施收益分配,具体分红金额待定,分红方案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实施;

  4、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配1次,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年度分红12次后,如果再次达到分红条件,收益分配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

  8、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6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5,429,342.61元,基金份额净值0.7904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不需本报告期末的利润进行分配。

  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次数 每10份累计分配金额(元)

  2009年 8 2.00

  2010年上半年 0 0

  注: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17日,因此最近三年的利润表述仅包括2009年与2010年上半年。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核对无误。(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904元,基金份额总额169,010,525.6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7日,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6月30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7日,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6月30日。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陆金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戈

  6.4 报表附注

  6.4.1 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3 税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税项未发生变化。

  6.4.4 关联方关系

  6.4.4.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4.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5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进行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7日,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6月30日。

  6.4.5.2关联方报酬

  6.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6.4.5.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6.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5.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5.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5.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5.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6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6.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6.4.6.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6.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6.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

  6.4.6.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

  6.4.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byfunds.com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2、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0年3月19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悦先生病逝。2010年6月28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以直接做出决定的方式通过更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同意陈雨露辞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贺颖奇和屈文洲担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情况按规定已报监管部门备案。2010年4月17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原监事长王慧辞去监事职务,公司拟按规定程序增补监事。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应支付给券商的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独指股票交易佣金。

  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租用以及退租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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