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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4、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宝盈货币A:

  ■

  2. 宝盈货币B: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8月5日至2010年6月30日)

  1、宝盈货币A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2、宝盈货币B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年5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基金鸿阳、宝盈鸿利收益、宝盈泛沿海、宝盈策略增长、宝盈增强收益、宝盈资源优选、宝盈核心优势、宝盈货币、宝盈中证100九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经检查,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组合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投资组合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存在较大的差异。由于投资风格的差异,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与管理人旗下其它组合的投资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管理人旗下的其他组合不存在有利益输送嫌疑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三个月央票和一年期央票发行利率出现了明显的上升,经过一二季度的小幅上行之后,三个月央票发行利率由期初的1.33%上升到期末的1.76%,一年期央票由期初的1.76%上升到2.09%,分别上升了33个BP。此外,央行为了加大回笼力度,还重启发行三年期央票。

  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回购利率随着央行回收流动性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上升。而回购利率的上升带动了所有短端品种收益率的上升,利率产品和货币产品均难以幸免。尤其是,5月份以后,准备金率上调、中行转债发行等多种因素导致市场资金突然陷入了极度紧张,7天回购利率从5月下旬开始上行,迅速脱离1.60-1.70%的区域,在6月中上旬最高曾达到3.30%。

  报告期内,我们的配置以三个月以内的央票为主,并在市场收益率上升后配置了部分评级适中的短融券以提高组合整体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货币A: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96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85%。

  货币B: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917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8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随着央行连续数周的资金净投放、季末效应的消退、超大盘新股和转债的发行暂时告一段落,资金面将重新回归宽松,乐观情形下7天回购利率可能重新回到1.60-1.70%平台,但是应该很难突破该平台达到更低的水平。而到了四季度,随着接近年末,如果没有足够流动性注入,资金面有可能面临新一轮的考验。

  经过二季度的一轮资金紧张之后,利率产品短端上行幅度很大,而中长端在6月下旬收到配置型资金的追捧,收益率基本回到了一季度的水平,使得目前期限结构比较平坦。我们认为,下半年从1年到3年、5年的利差将在二季度末的水平上有所扩大,使得期限结构重新出现一定程度的陡峭化。结合目前的宏观经济和资金面情况看,这个过程在三季度有可能以一年以内品种收益率的下行来实现,而到了四季度,整体收益率曲线有逐渐向上平移的可能性。

  下半年,在配置上我们将在相关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提高投资组合的久期,争取充分把握短端利率回归正常化产生的阶段性投资机会,再视宏观经济和市场资金面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组合。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工作小组,负责估值政策的合理制定和估值流程的监督。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当基金的估值方法发生变更,并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司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估值工作小组由本基金管理人的分管投资的总经理、督察长、投资部总监、研究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组成。其中总经理陆金海先生拥有4年的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督察长刘传葵先生拥有18年金融、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其中11年证券投资研究管理经验、5年基金合规管理经验。投资部总监夏和平先生拥有12年的证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研究部总监余述胜先生拥有12年的基金公司从业经验。金融工程部总监杨宏亮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基金运营部总监陈戈先生拥有3年的基金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基金会计主管何瑜女士拥有7年的基金会计经验。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基金未接受任何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支付。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A类272,913.10元,B类为695,556.38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本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3,704,167.28份。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27,045,430.95份。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和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的合计份额总数170,749,598.2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陆金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志,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戈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2.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2.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2.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3 税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税项未发生变化。

  6.4.4 关联方关系

  6.4.4.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4.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5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5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5.2关联方报酬

  6.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6.4.5.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5.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以及B类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 当年天数。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 X 0.01 % / 当年天数。

  6.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6.4.5.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5.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5.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宝盈货币A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宝盈货币A类基金。

  宝盈货币B

  份额单位:份

  ■

  6.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5.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6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6.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6.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6.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6.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

  6.4.6.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余额。

  6.4.7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7.3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4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7.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7.9.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持有的05工行03债券存在以下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

  7.9.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5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标题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1、本基金采用分级模式核算,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基金份额来计算。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0年3月19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小悦先生病逝。2010年6月28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以直接做出决定的方式通过更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同意陈雨露辞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意贺颖奇和屈文洲担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情况按规定已报监管部门备案。2010年4月17日公司股东会同意原监事长王慧辞去监事职务,公司拟按规定程序增补监事。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用交易单元,本报告期未租用和退租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0年1月29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决议聘任庞秀生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0年5月13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范一飞先生已提出辞呈,辞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职务。

  2010年6月21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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