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5位董事中,13位董事现场出席了该次会议。刘冲董事书面委托蔡昀董事代行表决权;李曙光独立董事书面委托马铁生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
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 公司负责人宫少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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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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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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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71,709,141股锁定期为三个月,已于2010年2月17日锁定期满并流通上市(详见公司2月9日发布的临2010-004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未发生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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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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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前10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八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股票期权。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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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35.63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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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银行业务营业利润率大幅上升:IPO的重启及创业板的开闸带动国内一级市场融资规模增长,2010年1-6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营业利润率为75.82%,比上年同期提高48.11个百分点。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IPO的重启及创业板的开闸带动国内一级市场融资规模增长,2010年1-6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利润6.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85.26%;因本报告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0年1-6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利润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50%;因金融产品处置收益下降及公允价值变动影响,2010年1-6月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实现营业利润-2.1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1.63%。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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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深高新投其他经济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747万元)
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公司”)诉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巨田证券深南中路营业部其他经济合同纠纷案恢复审理后,2008年11月,该公司以巨田证券的资产已被我公司收购、所有证券客户均转移到我公司管理为由,认为我公司与高新投公司的损失能否得以挽回及与案件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将我公司追加为案件被告,并要求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0年1月,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案。法律审理后认为:依据国务院颁发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中“托管是相关监管部门对高风险证券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等涉及公众客户的业务采取的行政措施,托管机构仅对被托管的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因托管而承继被托管证券公司的债务”及“处置证券类资产是行政处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行政清算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对证券类资产采取市场交易方式予以处置,在合理估价的基础上转让证券类资产,受让人支付协议的对价”等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买受人承担证券公司债务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依法驳回了高新投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我公司无需承担责任。截止2010年6月30日,我公司未接到高新投公司上诉的相关通知。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2010年分类结果为A类AA级。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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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7.3.2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更。
7.3.3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少林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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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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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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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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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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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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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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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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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晓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车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