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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23日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30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35,0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完成发行。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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