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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股票代码:601600 公告编号:临2010-19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8月23日上午9时起依次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维平。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实际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包括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2】名,代表股份【9,204,47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A股股份【7,947,338,668】股、H 股股份【1,253,180,498】股;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计【110】名,代表A股股份【3,955,504】股。

(二)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实际参加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表决的(包括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0】名,代表A股股份【7,951,294,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82.9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A股股份【7,947,338,668】股;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计【110】名,代表A股股份【3,955,504】股。

(三)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参加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现场投票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H股股份【1,253,099,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31.77】%。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结果

(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对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共一项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决议案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决议案投票股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批准、确认将公司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0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8月23日。

除有效期外,原发行方案及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9,204,474,6709,197,228,2017,071,658174,81199.9213

(二)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对提交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共一项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决议案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决议案投票股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批准、确认将公司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0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8月23日。

除有效期外,原发行方案及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7,951,294,1727,950,718,728400,633174,81199.9928

(三)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对提交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共一项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决议案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决议案投票股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批准、确认将公司于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0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8月23日。

除有效期外,原发行方案及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1,253,099,2981,246,485,3986,613,90099.4722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0-20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 年8月2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3003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有效投票人数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审议了关于公司2010年中期业绩报告及建议不派发2010年中期股息等议案,主要决议内容如下:

一、 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10年中期业绩报告及建议不派发2010年中期股息,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1、 批准公司2010年中期业绩报告。

2、 同意不派发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止之2010年中期股息,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月23日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0-21号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在公司29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张占魁先生、袁力先生出席会议并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现场到会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出席会议的监事共同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0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年报准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审议批准了公司《2010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中期财务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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