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8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钢莱钢将重开董事会合并方案或推倒重来
建 业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济南钢铁(600022)吸收合并莱钢股份(600102)事宜终于熬到了董事会决议过期的一天,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议案。此前颇受关注的现金选择权价格有望根据市场情况重新确定。

  根据今年2月推出的重组方案,济南钢铁将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莱钢股份。济南钢铁换股价为每股5.05元,莱钢股份换股价为每股12.29元,由此确定莱钢股份与济南钢铁的换股比例为1:2.43。同时,济南钢铁和莱钢股份的异议股东可分别按照5.05元/股和12.29元/股的价格,向山东钢铁集团要求行使现金选择权。

  转眼半年过去,截至8月23日收盘,济南钢铁报3.81元/股,莱钢股份报8.8元/股,相比于两者的现金选择权,分别有24.6%和28.4%的折价。市场普遍认为,现金选择权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存在较大落差,重组方需要拿出比市场价格更多的现金来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要求的现金选择权,这将减少重组方推动两家上市公司重组的动力,而济南钢铁和莱钢股份重组进展缓慢也是基于这个原因。

  据2月份的方案,济南钢铁、莱钢股份如不能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发布后6个月内(8月24日前)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则原方案自动失效。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因此,济南钢铁和莱钢股份今日起将有机会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方案,并可调整现金选择权的定价。

  不过,两家上市公司在今日的公告中均未提及现金选择权,而是表示,自公布重组方案以来,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钢铁行业尤其是铁矿石定价机制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山钢集团、济南钢铁与莱钢股份仍在就上述变化和部分拟置入资产的房产土地权属完善等问题,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论证。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