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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雷伊B 公告编号:2010-017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O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O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东方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表决7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鸿成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公告。

二、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事项另行通知。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

三、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公司于2010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之全文。

四、同意对董事长经营决策权限授权;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和转口贸易(按【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225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服装,针、纺织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家具,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粮油制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棉花),农作物种植、仓储。各类投资。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销和转口贸易(按【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225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服装,针、纺织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汽车、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商业、家具,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粮油制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棉花),农作物种植、仓储。各类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出租本公司开发商品房、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迁、道路与土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冷气工程及管理安装、物业管理、酒店管理。

附件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如下:

(1)原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当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为: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当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或核销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应列席董事会审议核销或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有关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提出书面意见。

(2)原第四十一条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做出专项说明。

修订为:第四十一条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做出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做出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3)原第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的传送、审核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修订为:第四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资料的传递、审核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收集、整理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4)原第五十二条 在信息未披露前,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知晓人,对其知晓的公司应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司有关信息。

修订为:第五十二条 在信息未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知晓的公司应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司有关信息。

(5)原第五十四条 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修订为:第五十四条 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可按员工奖惩规定或相关劳动合同约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原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订为: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2007年6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经2010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附件3:

董事会对董事长经营决策权的授权内容如下:

1、决定每一个会计年度累计或单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20%以内的投资开发项目,本授权仅适用于公司参与土地招拍挂增加土地储备项目或通过兼并等方式收购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关联交易除外)。

2、除上述事项外,决定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属于应披露的交易事项标准以下的交易事项。

上述授权不违反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雷伊B 公告编号:2010-019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2010年9月30日

上年同期

2009年1月1日—2009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2,000万元-2,846万元约-30%
基本每股收益约-0.06元-0.09元约-30%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较上年同期减亏是因本公司剥离普宁市雷伊纸业有限公司后减少了普宁市雷伊纸业有限公司产生亏损所致。尽管公司房地产项目进展比较顺利,但因设计阶段进行了设计优化延长了设计时间,且近几个月因项目所在地降雨较多延误项目工程进度,使得房地产项目无法在本年度实现竣工结算,故公司2010年1-9月份仍然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数据将在2010年三季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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