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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巴塞尔委员会拟上调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

  据新华社电 据德国媒体日前报道,巴塞尔委员会正谋求把银行业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上调至9%,其中包括3%的“防护缓冲资本”。

  德国《时代》周报援引巴塞尔委员会的一份草案说,监管机构还可要求银行保持3%的“反周期缓冲资本”,这样在经济繁荣时期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可能增至12%。当前,《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为4%。

  巴塞尔委员会定于7日讨论这一草案,以完成制订《巴塞尔协议III》。届时,与会者将就银行需持有额外资本的数额,以及银行从核心资本中清除低质量资本所需的时间达成一致。

  按照目前规定,银行持有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例必须高于8%,其中一半资本须为一级资本,一级资本中的一半须为普通股。市场预计《巴塞尔协议III》将提高一级资本和普通股所占比例。

  报道说,按照草案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要求,银行的“防护缓冲资本”和“反周期缓冲资本”占风险资产比重各需达到2.5%,监管机构将于2014年至2018年引进“防护缓冲资本”要求。报道援引这份草案说,如果把二级资本充足率包括在内,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可能升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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