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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0-04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2,737,5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737,52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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