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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8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0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9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

  3、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综合实验楼4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主持人:李海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大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6人,代表股份87,885,64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4.06%,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德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列席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885,6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违反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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