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0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11-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3号《关于核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洪如明、周春晓。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佩芬、潘晓婵 联系电话:0573-87879886、87989889 传真:0573-87989777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艺红 联系电话:020-87555888-683 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