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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1-00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2月14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2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的股份总计84,3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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