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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BANK OF CHONGQING CO.,LTD. 2011-0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2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到会董事15 名,公司7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马千真、行长甘为民、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倪月敏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张琪,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第一节 公司简介 1.1 法定中文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银行,下称“本公司”或“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hongQing Co.,Ltd. 1.2 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1.3 董事会秘书:李在宁 1.4 注册及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086-23-63792374 传 真:0086-23-63792238 互联网网址:http://www.cqcbank.com 1.5信息披露方式: 刊登在本公司互联网网站上:http://www.cqcbank.com 刊登年报的报刊:《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同时置放在本公司总行营业部及主要分支行营业大厅 1.6其它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6年9月2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2月25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5000001804203 税务登记号:国税渝字500103202869177号、地税渝字500103202869177号 组织机构代码:20286917-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74号11—12楼 本报告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本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组织机构图 ■ 第二节 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2.1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1.1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本公司2010年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年第43号)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2、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1.2 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确定。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 报告期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2.2.1 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存款总额包括:单位存款、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委托存款净额。 2、贷款总额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进出口押汇、垫款、贴现。 2.2.2 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收入 2.2.3 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资本公积变动原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为净利润增加和进行利润分配。 2.2.4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2.2.5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表内应收利息,主要系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561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1849万元、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利息546万元、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600万元,以及收回了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27万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110万元、存放同业款项利息187万元。 2、表外应收利息:主要系原逾期贷款产生的应收利息。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本变动情况 3.1.1 报告期内,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3.1.2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历次股份发行情况 无 3.2股东情况 3.2.1 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340户,其中法人股股东245户,个人股股东3,095户。 3.2.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3.2.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持有本行股权5%以上的股东情况: 1、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号综合办公楼17楼,注册资本为26.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2、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194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总部设在香港, 为香港上市的大新银行集团全资持有之附属银行,大新银行集团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于香港上市之大新金融集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新银行在香港拥有共计49家分行,在中国大陆通过其全资持有之国内法人银行大新银行(中国)拥有4家分行,另在澳门通过其全资持有之澳门商业银行另外拥有共15家分行。 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3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注册资本为4.54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重庆牛角沱大桥,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山旅游公路、自建资威公路资中段经营、维护、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房地产开发(二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建筑机械。 4、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重庆市水利局,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注册资本为21.6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的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5、重庆市地产集团 重庆市地产集团是成立于2003年4月4日的事业单位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举办单位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注册资本5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为土地储备整治、土地整理和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服务。建设用地的征用;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建设;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6、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日,于201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住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60号,注册资本为9.5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技术服务,计算机(不含研制),体育(限足球、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啤酒、含酒精饮料、不含酒精饮料(不含研制、开发);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纸板及其制品、皮革制品、布料及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雨伞、润滑油、润滑脂。 3.2.4本公司5%以上(含)股东股份的质押及冻结情况 1、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39,493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重庆市地产集团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15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3、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15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1.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报告期初至2010年12月29日换届选举前)
4.1.2第四届董事会成员(2010年12月29日换届选举后)
4.1.3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报告期初至2010年12月29日换届选举前)
4.1.4 第四届监事会成员(2010年12月29日换届选举后)
4.1.5高级管理人员
4.1.6第四届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4.1.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4.1.7.1 董事 马千真 董事长、党委书记 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69年10月参加工作,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市委委员,重庆市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重庆市第一届政协委员,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甘为民 执行董事、行长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EMBA班,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解放碑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等。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 冉海陵 拟任执行董事、副行长 毕业于重庆大学EMBA班,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办事处副总经理,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行长,待任职资格获得批准后任执行董事。 谷德荣 执行董事、副行长 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1991年起,先后在美国大通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恒生银行、荷兰银行等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7年4月加入香港大新银行,于2007年5月委派到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 黄汉兴 股东董事、副董事长 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专业,高级文凭。1977年加入大新银行,历任执行董事、行政副总裁,现任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此外,还担任大新银行集团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丰明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澳门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大新保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尹明善 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一中,高中学历。1958年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国际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重庆长江书刊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合会会长、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副主席等。1992年1月创建力帆集团,任董事长至今。此外,还担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摩托车商会会长。 刘良才 拟任股东董事 高级政工师,1969 年2 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委组织部、市科委科技干部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干部三处处长,中共重庆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副书记(正厅局级),现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监事长、党委书记。 吕 维 股东董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书记员,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书记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 吴家宏 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政工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覃 伟 拟任股东董事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重庆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3 年8 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工交处副处长、企业处一处处长、企业处处长,现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孙芳城 拟任独立董事 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商业财务会计专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教授。历任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重庆工学院副院长,重庆理工大学副校长,现任重庆三峡学院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重庆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委员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肖昌华 独立董事 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62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坡支行副主任、工交信贷处处长、总经济师,华融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总经理、党委书记等。2005年12月至今,任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顾问、重庆市国资委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张卫国 拟任独立董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重庆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历任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系主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重庆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机企协价值工程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会长、重庆市税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价格学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贸促会委员等。 范上钦 独立董事 毕业于圣保罗书院,拥有超过40年金融市场及银行业工作经验。服务于大新银行集团有27年,发展其财资业务, 离任前为总经理及司库,董事。2001年加入富邦银行(香港) ,2006年退休前为该行之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及金融市场部主管。? 韩德云 拟任独立董事 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硕士、客座讲师,国家一级律师。历任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教授,现任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兼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重庆市人民政府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律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等。 4.1.5.2 监事 陈 消 监事长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法规处副处长、法制局副局长、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委员、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本公司,任监事长。 任 诚 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长航重庆港安技股股长,重庆港口管理局秘书、副主任,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及市委工交部主任干事、副处长,市委企业工委组织处处长,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刘建华 职工监事、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储金城市信用社副主任、本行上清寺支行副行长、行长、人和街支行行长。现任本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 司厚春 股东监事 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奉节县支行主任、科长、行长助理、党组书记、副行长,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璧山县支行副行长,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刘兴域 股东监事 大专学历,经济师,助理统计师。196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重庆塑料三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科长,中外合资重庆新马粘胶带厂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部经理。 陈建伟 外部监事 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7试验训练基地后勤部汽车营排长、排职教员、政治处副连职干事、副指导员、指导员,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事、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重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九龙园区办公室主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周永康 外部监事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1年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重庆市两路口分理处副主任,重庆市工商银行市中区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会计处处长、副行长、巡视员,2008年退休。 4.1.5.3 高级管理人员 甘为民(见董事) 任 诚(见监事) 冉海陵(见董事) 王 敏 副行长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馆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家开发银行稽核二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稽核监察处处长、客户二处处长等。200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 谷德荣(见董事) 倪月敏 副行长/拟任财务负责人 毕业于渝州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处长,重庆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产权管理处处长,2009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待任职资格获得批准后兼任财务负责人。 牛跃强 副行长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金融管理处干部、重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部经理,1996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菜园坝支行副行长、朝天门支行副行长、资金部副主任及总经理、票据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2010年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李在宁 董事会秘书 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政治系七七级,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副教授。197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商学院计划管理教研室主任、院长办公室副主任、金融投资系系主任。2001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市场发展部副主任、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引资上市办公室主任,现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4.1.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庆银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和《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津贴标准》执行。 2010年度,本公司执行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含已离职的执行董事丁世录),预发薪酬(含五险一金,税前)共计764.41万元,待财政部和重庆市国资委公布有关考核数据后按照《重庆银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进行清算。 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15人,领取津贴(税前)共计75万元。 4.2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2010年5月21日,本行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童海洋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执行董事职务。同时,根据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重庆银监局《关于丁世录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10〕64号),改选时任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丁世录先生为执行董事。 2、2010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接到丁世录先生的辞职报告,申请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且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资格。201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了丁世录先生的辞职申请。 3、2010年12月29日,本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了本行董事会换届议案。由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马千真、黄汉兴、甘为民、尹明善、吕维、谷德荣、吴家宏、肖昌华、范上钦等9名董事留任,新当选董事6名,分别是:执行董事冉海陵;股东董事刘良才、覃伟;独立董事孙芳城、张卫国、韩德云。上述6名新任董事还需报请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 4、2010年12月4日、12月29日,本行分别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了本行监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由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经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选举,陈消、任诚、刘建华、陈建伟等4名监事留任,陈建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由股东监事变更为外部监事。新当选监事3名,分别是:股东监事司厚春、刘兴域,外部监事周永康。 5、2009年12月29日,根据甘为民行长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倪月敏女士为本行拟任财务负责人,待银行业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 4.3 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岗员工2,281人。按年龄结构分:30岁以下的占 45.46%,31-40岁的占39.37%,41-50岁的占13.68%,51-60岁的占1.49%;按文化结构分,大学本科以上占68.3%,大专学历的占28.4%,中专学历及以下的占3.3%;按职称结构分,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17.54%,初级职称的占12.1%,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为166人。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 5.1 本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规定,比照上市公司标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 5.1.1 完善公司治理基础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先后两次修订了《公司章程》,对提供担保、董事会各专委会职责、独立董事任期和固定资产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进一步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高信息科技治理水平,成立了董事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制定了《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制定了《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为提高薪酬管理的科学性,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庆银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国家发展农村金融的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城乡统筹试验,制定了《关于设立村镇银行的指导意见(试行)》。此外,还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调整制定了《2010年风险管理策略》、《2010年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正着手在《重庆银行2007年—2011年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重庆银行2011年—2015年战略规划》等。上述规章制度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5.1.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董监事换届、修订公司章程、领导班子薪酬办法、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购买营业用房等22项重大议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两次次股东大会均聘请了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1.3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及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仍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新任董事正向重庆银监局报请核准任职资格),包括5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职,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1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听取报告37项,审议议案72项,内容包括经营计划、公司治理、董事换届、风险管理、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结构和人员构成均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委会认真研究公司的重要事项,尤其注重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效率。报告期内,六个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31次会议,听取、审议了105项议案,内容包括:经营计划、网点规划、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董事换届、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人事任免、领导班子薪酬、风险监测报告、内部审计报告、各类专项咨询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六个专委会均能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决策职能。 根据本行2010年12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具体组成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名):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千真 委员:甘为民 刘良才 吴家宏 黄汉兴 秘书:陈邦强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德云 委员:孙芳城 肖昌华 张卫国 范上钦 秘书:陈洪 3、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肖昌华 委员: 马千真 甘为民 谷德荣 范上钦 秘书:黄庆生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芳城 委员:冉海陵 肖昌华 范上钦 覃伟 秘书:谭勇 5、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卫国 委员:尹明善 孙芳城 吕维 韩德云 秘书:朱英 6、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汉兴 委员:甘为民 冉海陵 谷德荣 张卫国 秘书:邓林杰 注:上述六个专门委员会中,除战略发展委员会和信息科技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分别由马千真董事长和黄汉兴副董事长担任外,其余四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五名委员均为独立董事。 3、董事开展调研及对外交流、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开展了以下调研和对外交流、学习活动: (1)2010年4月,副董事长黄汉兴,董事何智亚、顾玫、陈辉明、肖昌华、谷德荣,董事会秘书李在宁及相关人员赴西安实地考察了西安分行选址情况,积极促进本行跨区域发展。 (2)2010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与城商行及业务合作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学习其先进发展经验并深入了解合作单位情况,由陈消监事长带队,本行部分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赴上海银行和中国银联数据中心进行了交流、学习。 (3)2010年7月,马千真董事长、原执行董事丁世录、李在宁董秘参加了由重庆市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10年第一期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学习了宏观经济形势对资本市场及实体经济的影响、上市公司内幕交易及其监管等课程。 (4)2010年8月,由马千真董事长、甘为民行长、陈消监事长分别带队,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相关部室负责人共三批次分赴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大连银行进行考察,就三家城商行在跨区域经营下的组织架构设计及管理模式进行了学习、交流。 (5)2010年8月,为提升履职能力,本行新任董事吕维参加了中国银监会监管二部组织的2010年第二期城商行董事培训班,学习了最新的监管法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运作等内容。 5.1.4关于监事、监事会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监事会均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外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10年,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议案41项,监事及监事代理人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体现了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责任心,有效实施监督职能,维护了全体股东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监督及提名委员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监督及提名委员会会议,主要对第四届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了14位董事的履职评价、1位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离任审计以及2次专项检查工作。 5.1.5 关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行作为公众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并比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着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日常管理水平。本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要采取报刊、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发布,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2010年,准确、及时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和16份临时公告。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注重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由董事会办公室接待股东的来电、来信、来访和咨询,在公司网站优化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提供本行的经营动态和最新信息,便于股东了解最新情况。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投资者保持联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树立本行诚信、规范、稳健的良好市场形象。 5.2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5.2.1独立董事总体工作情况 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五名,均由具备金融、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和各专委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2.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五位独立董事在各次董事会和专委会会议上,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遇到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5.2.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提出反对意见。 5.3 本行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能。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行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五个方面完全独立。本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5.4 高级管理层成员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比照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制定了《重庆银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办法,并据此对高级管理层进行认真考核,定期开展了高管人员的述职评价。 5.5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 5.5.1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方案 董事会是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决策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监事会是本行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承担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的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行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本行以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特有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各营业机构的自律检查、各业务条线的检查辅导和稽核监督评价体系为手段,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将持续推动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内控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追求长期、持续、稳健的经营和发展。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本行内部控制渗透或涵盖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与本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基本相适应。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内控“三道防线”的建立和完善。初步建立了分支行自查自纠,总行业务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常态化滚动式检查和辅导,稽核再监督检查三个不同层面的监督纠正管理机制,形成了检查、整改、后续监督纠正闭环操作,确保各项业务的持续改进和优化,监督成效较明显。 二是聘请咨询公司对我行信息科技管理现状参照指引要求和行业最佳实践进行了差距评估分析,根据评估结果,我行已制定了全面的整改计划,目前正在按计划整改。 三是合规风险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建立了全行合规管理的信息化平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业务规章制度的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初步建立了适合于我行的合规评估体系。 四是以风险为导向,逐步探索内审工作方式和方法的改进。本年通过对会计业务流程、信贷业务流程以及综合管理、财务管理环节风险点梳理工作,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技术,初步建立了信贷流程、会计结算流程、财务和综合管理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并将风险导向稽核模型应用于今年的现场稽核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逐步提升稽核效能,发挥了风险监控的功能。 5.5.2公司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本行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办法》,报告年度又根据管理需要进行了修订与补充,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程序,明确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要求与责任,提升了内控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加强培训,强化检查监督,持续提高制度执行力。 报告年度,已按照计划制定或修订内控制度共计52个,涉及授信业务、资金业务、存款与柜台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等,如:《重庆银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0年版)》、《重庆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重庆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管理办法》、《重庆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修订)》、《重庆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自助设备管理办法》、《重庆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重庆银行IT软件开发项目绩效评估办法(2010年版)》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经营管理。 5.5.3公司内控检查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本行指定稽核部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现已建立起垂直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稽核部,稽核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实行向审计委员会和行长的双线报告制度。以改善运营、增加价值为宗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协助改进银行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为适应本行三级管理构架下的稽核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2010年在跨区域分行设立了稽核监督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增强。 本行已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责任制。董事会、高管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稽核部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负责;对审计发现隐瞒或者未如实反映,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跟踪不力负责。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未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负责。高管层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本行制度进行问责追究。 5.5.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年度,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召开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传签会议2次,共计审议21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履职情况如下: 一是在审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关于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我行审计师及增加审计服务内容的议案》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向我行董事会提供《管理建议书》,同时,指出会计师事务所的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应该对内控有很好的参考意见,该提议得到了积极响应。 二是在第1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们在审议《关于重庆银行2007年至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时,对本行政府平台贷款的情况给予了高度关注,详细了解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就此有专门的政府平台的报告、政府平台检查情况的反馈渠道等。委员会成员还向稽核部详细征询了本行钢铁、水泥、造船等6加1行业贷款排查的效果,并提出在向董事会报送的议案中,增加相应内容。对于稽核检查中一些具体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在相关报告中要有具体的解决措施。 三是委员会成员高度关注本行内审工作和内审架构的完善。审计委员会通过决议,责成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计财部、稽核部通过议标方式,聘请毕马威对内审实施情况和组织架构进行了分析评介。依据毕马威的评介报告,提出了改进的意见,明确了逐步由一元化体系向二元化内审体系过渡的改革方向。审计委员会还对稽核部落实《重庆银行2009年内审工作咨询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时间性要求。要求稽核部做好员工分工,引进专业人员,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切实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各项内审工作,必要时可以借助外部力量来努力完善该项工作。 5.5.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面、统一、独立、公正、重要、及时的原则,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等要求,本行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报告》。同时,按照2010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对所辖独立核算主体支行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 本行根据实际建立了能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能结合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覆盖了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在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堵塞漏洞、防止舞弊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有效地执行。本行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排、实际实施力度和反馈效果来看是基本完整合理的,整体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5.5.6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整改情况 本行内部控制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监督纠正等方面还存在如下薄弱环节: IT管理制度仍然需要继续完善;IT架构以及中心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有可能影响业务快速发展和跨区域经营的需要;随着业务的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加大;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需要加大技术含量,以适应监管及经营的需要;如何平衡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提高风险经营能力仍是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对于上述薄弱环节,本行已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予以解决。 (一)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现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目前我行已聘请了咨询公司对信息科技管理现状参照指引要求和行业最佳实践进行了差距评估分析,根据评估结果,正在落实对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根据IT战略规划,我行正从基础架构、IT治理等方面进行落地实施,目前正在全力实施企业服务总线、IT服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完善项目管理与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IT基础架构,同时正在规范IT运维操作流程,提高IT服务水平,提升监控手段,增强业务连续性保障。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构建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员工职业发展体系、激励约束体系、人才评价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劳动关系管理体系等六大体系。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体系内容贯彻到具体工作中,不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 (四)合理有序地疏通进人渠道,引进满足业务发展和加强内控管理需要的人才;继续完善多元化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将员工职级评定和聘任作为激发员工积极性的有效手段,疏通各类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 (五)加强风险管理。不断健全适应审慎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加强各类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和运用,加强IT风险管理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七)进一步促进操作风险防控与案防工作的结合。针对授信业务、会计结算与柜台业务、票据业务、重要岗位人员管理等等8大重点业务和57个重点业务环节,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系统梳理并完善内控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推进措施,加大整治督导力度和操作风险防控力度,切实防止案件的发生。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6.1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10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本行网站上登载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2010年5月21日,在本行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31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4,418,258股,占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92.27%。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童海洋先生辞去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丁世录先生为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的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过程中有关授权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0年度审计师及增加审计服务内容的议案》、《关于再次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的议案》、《关于拟发起设立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购置重庆银行解放碑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的议案》。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6.2.1 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10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和本行网站上登载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年12月29日,在本行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3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20,801,833股,占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90.11%。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修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关于支付西安分行营业用房购置款项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新大楼建设方案及投资概算的议案》、《关于丁世录先生辞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定执行董事、职工监事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7.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解;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解;外汇担保;外汇买卖;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1.1 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10年是公司进入结构性战略调整的起始之年,全行员工团结一心,奋力拼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加快结构调整、业务转型的步伐,实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 1、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总额1,082.39亿元,同比增加273.73亿元,增幅33.85%,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0.45%;各项存款余额738.56亿元,同比增加146.08亿元,增幅24.66%,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03.05%;。全口径贷款余额529.68亿元,同比增加107.13亿元,增幅25.35%,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02.65%;实现利润总额13.90亿元,同比增加2.67亿元,增幅23.79%;实现净利润10.83亿元,同比增加2.07亿元,增幅23.65%,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06.80%。 2、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在确保风险控制前提下,积极支持地方重点基建项目建设。二是贯彻落实有扶有控信贷政策,加强对市场主导项目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加强金融同业合作,积极搭建同业合作平台,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发展。 3、业务结构调整初战告捷。本行2010年对重庆市中小企业贷款的增量超过我行成立以来的总和。中小企业业务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强,初步摸索出以市场需求为先导,促进产品流程再造,以新产品推广为契机,发现和培育新市场的创新路径。 4、收入结构趋向合理。中小业务贷款综合回报收益进一步提高,市场议价能力有所增强;作为城商行获得西南地区首家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代理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实物黄金业务取得有效进展;中间业务收入增量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5、监管指标全面达标。在“融资平台清理”等多项重大监管政策出台后,本行相关管理部门采取严格、及时、妥善、灵活的应对措施,各项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流动性、中长期等重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6、社会形象大幅提升。成功举办了第十次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论坛,顺利接待中央和地方多位领导来行考察调研。 7、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突破。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初步建立,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启动实施,年金计划顺利启动,多层次,多类别的培训项目取得实效,建立了业务骨干信息库。 8、跨区域发展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贵阳分行开业,西安分行获准筹建。同时大力推进全覆盖战略,截止2010年年末,在全市范围内共设有网点83个,覆盖全市34个区县。 9、内控工作继续巩固深化。合规手册圆满编制完成,全面风险管理项目顺利启动。“内控建设年”、“服务满意度建设年”等活动深入开展,全员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案防水平进一步提高。 7.1.2 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业务保持了发展势头。报告期末,公营存款余额620.12亿元,比上年新增131.91亿元,增幅27.02%;公营一般贷款余额365.42亿元,比上年新增83.48亿元,增幅为29.61%。 1、积极推动公营存贷款业务稳定较快发展。加强了对公营存款的动态分析监控,公营存款日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公营贷款营销力度加大,科学制定信贷投放计划,均衡控制贷款投放节奏,加快信贷结构调整。 2、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报告期末,全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3.4亿元,较年初增长48.2亿元,完成全年进度的160.7%,不良率0.69%。与全市39家担保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积极稳妥推进信贷结构调整。积极支持地方重点基建项目,贯彻落实有扶有控信贷政策,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加强金融同业合作,培育供应链金融业务增长点。 4、强化公司业务宏观管理与规划指导。以“强化宏观管理,加强营销指导”为核心,结合区域差异、分支行差异,科学拟订全年发展计划。加强中长期指标控制与集团客户管理,积极推进业务规划与储备工作。 5、加强公司业务营销团队建设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团队建设制度保障。推动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和公司客户经理绩效改革。 6、加强公司业务重点产品开发与营销推动。对原有公司类产品进行集中梳理,加强业务模式创新,加强与重庆本地同业、银行业协会、外地同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延伸信贷领域合作,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发展。 (二)个人银行业务 报告期末,个人储蓄存款118.45亿元,全年新增14.17亿元,增幅13.59%,个人贷款余额达88.70亿元,全年新增44.36亿元,增幅100.05%;累计发行长江借记卡155.9万张,全年新增17.06万张,增幅12.3%;累计发行信用卡17,156张,全年新增9,918张,信用卡循环信贷总额达2.85亿元,全年新增1.55亿元,增幅达118.6%。@ 1、以银行卡发行创新促进储蓄存款增长。购买卡通形象版权,开创银行卡发行三方合作模式,引入健康、低碳、环保公益的绿色金融服务理念,抓住最具创造力和消费力的客户群体,促进优质客户群体稳存增存。 2、积极推动个人消费类贷款规模化发展。成立个贷审批中心,完成各分支行个贷动态授权,推进个贷审批体制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专业化的个贷审批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3、完善中间业务产品体系。增加基金代销业务,加快代理保险业务发展,实现银保手续费收入为2009年的5.2倍。 4、统筹推进客户信息系统(ECIF)和零售客户经理绩效考核系统建设,加强零售客户经理团队建设。制定适合本行零售业务发展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及驻点人员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激励方案,充分调动客户经理的积极性。 (三)资金业务 报告期末,资金业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各项业务指标,实现考核利润1.18亿元,比上年度增长近45%。 1、全年发行理财产品约46亿元,比去年同期新增24亿元,增幅109%。实现中间业务收入逾3000万元。 2、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快速增长。2010年我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实现零突破,结算代理量1600亿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约800万元。 3、加强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管控能力。与大型国有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融资渠道的畅通。积极配合全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低成本吸收中长期存款20亿元。 4、积极寻找新的客户群,拓展异地银团贷款,新增银团贷款2亿元。 (四)中间业务 报告期末,中间业务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43.54%;中间业务净收入1.98亿元,同比增长51.48%,其中:支付结算类业务收入3,852万元,银行卡业务收入1,049万元,理财业务收入3,475万元,担保及承诺类业务收入926万元,咨询顾问类收入13,462万元。 (五)科技建设 2010年是本行实施三年IT战略规划的关键一年,大力提升了IT发展能力和保障能力,对业务发展起到较好支撑作用,保障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1、大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参照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业界最佳实践,对现有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2、为有效支撑未来业务发展,启动了上丁新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与下一代网络的建设工作。完成东泉中心的机房建设工作,同时启动东泉灾备中心DWDM网络设计工作,两地三中心基础设施初具雏形,为有效提高灾难发生时业务持续性和数据完整性提供了保障。 3、IT服务管理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实现了IT事件管理、变更管理流程的自动化处理,为今后进一步提高IT服务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电子银行业务 网银业务快速发展,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一步加强。报告期末,网上银行客户较去年新增8360户,其中个人大众版客户新增6713户,个人专业版客户新增1078户,企业客户新增569户,全行网上银行客户累计达到3.38万户;实现网上交易38.25万笔,完成交易金额464.41亿元。 7.1.3 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构成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存放同业利息收入下降系本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利率水平较上期大幅下降所致。 2、贷款利息收入增加系本公司贷款平均余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3、买入返售金融资利息收入增加系买入返售票据的利率水平和平均余额较上期大幅上升所致。 4、存放同业利息收入下降系本公司存放同业款项利率水平较上期大幅下降所致。 5、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增加系债券投资平均余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加系本行加大了对中间业务的推广力度,提高了顾问及咨询手续费收入所致。 7.1.4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 (一)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二)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注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吸收存款规模增大引起缴存央行存款准备金增加所致。 注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加大同业间票据回购业务的合作以及本行流动性匹配等因素引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的增加所致。 注3:应收款项类投资变动主要原因系受本行风险管理、资金运用收益率等管理策略的影响以及本行流动性匹配等因素,本行加大了对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总量所致。 注4: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加大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同业机构的合作以及本行流动性匹配等因素引起同业存放款项的余额增加所致。 注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受流动性匹配、资金运用收益率等管理策略的影响引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的增加所致。 注6:利息收入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贷款平均余额、债券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的规模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所致。 注7:利息支出变动主要原因系本行存款平均余额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的规模较上年有较大增长所致。 注8: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系本行中间业务规模较上年增长所致。 注9:资产减值损失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加大对融资平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所致。 7.1.5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注:本行于2010年8月出售了原信用社时期购入的“ST星美”(代码:000892)股票240,000股,共计获利约139万元。 7.2 本行业务情况 7.2.1 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下转D2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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