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2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TitlePh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2月16日上午9时在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1 年2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推荐,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王兴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2月17日

  附王兴林先生简历:

  王兴林 男,汉族,中国国籍、1965年生,中专学历。

  曾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老师,历任山东京博农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瑞德丰农资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副总经理、成都皇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安农易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迄今为中国化工学会农药专业委员会理事。

  王兴林先生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辉丰股份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综 合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产 经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