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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0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卫生局网站发布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新闻报道的公告 2011-0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2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发布了"3家药械供应商两年内在沪被停入市"的新闻,文章记载:两年内,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购入包括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丽珠试剂")在内的三家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两年内本市药械招标组织不得接受三家企业参加本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 现对上述情况说明如下: 丽珠试剂为本公司控股51%股权的子公司,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丽珠试剂实现营业收入15,649.90万元,其中在上海地区的销售收入为853.01万元,占丽珠试剂当期营业收入5.45 %,占本公司2010年三季度末营业总收入(200,143.02万元)0.43%。 上述事项仅限于丽珠试剂,未有对本公司下属其他企业产生影响,目前,本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本公司所有需公告事项均发布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各位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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