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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11-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发行2011-2013年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1]MTN28号),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7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10月25日和2010年11月12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号为2010-081、2010-089)。 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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