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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吕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美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吕钢先生 中国籍,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不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住权。曾任浙江新昌京新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海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元金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监事。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出席情况: ■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出席情况: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加快成品药业务发展,实现原料药业务盈利”为核心,增强分子公司自主经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01.89万元,比去年同期53147.42万元,增长18.73%,其中成品药实现营业收入21779.68万元,比去年同期19795.73万元,增加1983.95万元,增长10.02%;原料药实现营业收入40355.9万元,比去年同期32535.8万元,增加7820.1万元,增长24.04%;房租及开发费收入为966.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0.42万元。 营业利润比去年增加了604.38万元,增长155.80%,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的增长远高于三项费用的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8.73%,三项费用同比仅增长9.35%。 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为1443.21万元和1289.55万元,比去年增长72.83%和243.64%,主要是两方面原因: (1)由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实现营业利润992.31万元,比去年增长了155.80%。 (2)所得税147.19万元,比去年减少290.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进出口公司实现利润662万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用计提所得税。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遵守承诺,没有为关联方提供资金,并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吕钢、吕岳英遵守《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遵守承诺,没有向公司进行资金拆借。 (四)报告期内,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自已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审核了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该次会议的决议刊登在2010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审核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次会议的决议刊登在2009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审核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次会议的决议刊登在2010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该次会议的决议刊登在2010年10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主要审核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次会议的决议刊登在2010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发生,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201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下转D4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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