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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1-014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 2 月 23 日9:30-1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09 年 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 人,实到董事 6 人,朱天培先生因出国探亲不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保荐人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吕晓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具体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及确定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其年经常性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独立董事对201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建议公司2011年继续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全员考核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保荐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深圳惠程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为健全,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深圳惠程董事会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深圳惠程《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3月19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2010年度财务预算中,全年主营业务收入预算40,000万元,净利润预算9,000万元。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24%;实现净利润7,0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07%。 2010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过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继续扩大主导产品产销规模,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同比增长12%,但由于不利的市场环境、以及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实现净利润7026万元,同比下降6%,未能实现年初经营计划的目标。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经营计划》。 2011年经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净利润68,371,102.9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742,583.45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1,207,679.78 元,资本公积金为 431,590,899.39元。 公司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31,546.03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15,460,320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31,546.032万股增加到63,092.064万股。剩余资本公积金为 116,130,579.39 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7、2008、2009年连续三年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先进材料业务尚在投入期,公司立足自主创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量加大,为了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2010年度拟不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经营和发展,以加快新项目产业化进程,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2010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0 年年度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天培先生、王天广先生、潘成东先生向第三届董事会提交了《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10年3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更加合理、恰当地反映模具使用的财务状况,对模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以前年度模具在“存货-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采用分次摊销法,2010年后变更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 5 年计提折旧。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书面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0年度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9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每股人民币19.13元,应募集股款为人民币248,690,000.00元。截至2007年9月12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计人民币248,6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755,773.12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934,226.88元。本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9月12日出具深华[2007]验字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7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惠程电气于2010年12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21,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0.11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52,300,376.00元。截至2010年12月23日止,深圳惠程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2,300,37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315,000.00 元,深圳惠程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985,376.00 元。本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23日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0]19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212,557,146.7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8,667,9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5,267,7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9,560,609.92元;募集资金项目变更补充流动资金31,348,9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2,287,963.18)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77,080.14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8,228,509.92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先期投入28,667,900.00元;于2007年9月2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99,560,609.92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335,807.09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77,080.14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了发行费用1,915,000.00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38,900,376.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首先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董事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兴业银行罗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科技园支行(上述银行统称“开户银行”)签订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帐单,并抄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帐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对帐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公司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08年9月,现由于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导致设备考察选型周期延长,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至2010年12月。 注3:本项目无预计效益。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1-016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更加合理、恰当地反映模具使用的财务状况,对模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以前年度模具在“存货-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采用分次摊销法,2010年变更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 5 年计提折旧。 一、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具体情况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原模具在“存货-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采用分次摊销法,本年变更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5年计提折旧。 ②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此项会计政策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利润表项目的上期数,本年比较财务报表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对2010年1月 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影响如下: ■ ■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于本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938,908.81) 元。 ■ 对于上述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必要的、合理的,变更后可以更加合理、恰当地反映模具使用的财务状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客观合法,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符合业内模具核算惯例,变更依据客观合法,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1-017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3 月11 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 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吕晓义先生、总经理何平女士、副总经理任金生先生、财务总监匡晓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国刚先生、独立董事潘成东先生、保荐人代表胡启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 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1-018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 年 2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提议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10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9:30 4、会议期限:1 小时 5、股权登记日:2011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二)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惠程科技工业厂区公司会议室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1 年 3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6、审议《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0 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1 年 2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 年 3 月 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惠程科技工业厂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国刚 刘婷 联系电话:0755-89921086 联系传真:0755-89921082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惠程科技工业厂区 邮编:518118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23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 2011 年 3 月 15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1-019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 2 月 23 日11:30-1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11 年 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张国刚及证券事务代表刘婷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姜宏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工作报告部分。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该预案须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募集资金2010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本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建议公司2011年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全员考核,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约束。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更加合理、恰当地反映模具使用的财务状况,对模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以前年度模具在“存货-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采用分次摊销法,2010年以后变更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按 5 年计提折旧。 董事会审议该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符合业内模具核算惯例,变更依据客观合法,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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