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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1-003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2月24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2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参见现场会议董事6名,参加通讯会议董事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7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拟募集资金人民币239,91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743,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256,227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出了329,344,227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1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德验字[2009]116号《验资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决定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10,024.60万元。2009年12月29日,本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上述银行借款的工作。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2,909.82万元(不含利息),上述超募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断扩大,根据目前的业务发展及订单情况,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行妥善安排,并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放置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另外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和必要性。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方向生、刘春玲出具了《关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日海通讯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日海通讯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日海通讯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日海通讯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日海通讯的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日海通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人同意日海通讯实施本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2月24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会议室举行了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2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虹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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