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 000592 证券简称: 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 2011-00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9:30。 2、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平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351,404,4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已经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7,280万股股份已于2010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0年1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2010年12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79,051,565元变更为651,851,565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与结果: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已经完成,新增股份已完成登记、上市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9,051,565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651,851,565元。”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79,051,565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51,851,565股…” 第二十条:“目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79,051,5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6,992,4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2,059,153股。”修改为“目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51,851,5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9,792,4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2,059,153股。” 同时,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造林营林、林地开发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的制造与销售;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对外贸易;对林业、金融、矿业等行业的投资;室内装饰工程;林业技术服务;林业技术咨询。” 修改为“造林营林、林地开发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的制造与销售;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对外贸易;仓储、货运代理;对林业、金融、矿业等行业的投资;室内装饰工程;林业技术服务;林业技术咨询。” 表决情况与结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国权 李合金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