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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2-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 2011-10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8日以电话、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1年2月25日在杭州市东新路24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项目“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做出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募集资金产生的预期效益。同时,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可以促进公司更好地推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开展,还可以加强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因此,同意变更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调整为分别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具体增资方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 2011-11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8日以电话、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1年2月25日在杭州市东新路24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世纪公司收购临安绿能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收购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授权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收购方及其股东洽谈股权交易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履行股权交易手续。 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施金堂,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85000012009,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是在临安市上甘街道筹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08年7月,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和临安市建设局(受临安市政府委托)签署了“临安450t/d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BOT协议,有效期:2010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现该项目正在筹建中。 通过收购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公司将获得自主掌控的垃圾焚烧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机会,促进垃圾焚烧新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推广和培养垃圾焚烧设备售后服务队伍,进而提升公司在垃圾焚烧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 有表决权董事共8票。以8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陈夏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 以9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 以9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陈华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 以9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3月17日上午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陈华先生简历 陈华,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杭州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大专毕业。曾任杭州西子电梯厂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西子奥的斯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建德三狮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9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日,陈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 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 2011-1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已经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和项目主要内容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87号文件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验(2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029,395.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970,605.00元。 根据公司本次《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42,249.00万元,具体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上述项目中,“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指:增加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西子联合工程”)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由其全体股东按各自在西子联合工程注册资本所占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西子联合工程的注册资本由现有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67.7%应出资8124万元,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西子联合工程得到增资后,资金将主要用于:1、增加余热发电工程项目的前期预备投入流动款项,2、投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作的余热发电项目。 截止目前,“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尚未实施。 二、变更后的“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因“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最终使用方向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流动资金和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发电项目,同时也为了加深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拟将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调整为分别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增资方案如下: 1、 由西子联合工程原股东,即公司和杭州悦基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悦基”),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西子联合工程增资2700万元,将其注册资本从原来的5000万元增加到7700万元。增资价格参照西子联合工程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确定(未经审计值为1:2.4734),增资股东实际支付的货币资金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进入西子联合工程资本公积。 增资前后,西子联合工程股权比例情况如下表:
注:应支付的货币资金按照1: 2.4734的未经审计净资产价格计算,仅供估算。最终实施的增资价格应以西子联合工程经审计确定的2010年末净资产值为准。 西子联合工程得到增资后,资金将主要用于增加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前期预备投入流动款项。 2、由公司和西子联合工程共同向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将其注册资本从原来的2000万元增加到10200万元,增资价格1:1。增资前后,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情况如下表:
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得到增资后,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作的余热发电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从原来8124万元调整到约81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额受西子联合工程审计结果影响,还会略有调整)。 三、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原因及影响 1、专注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运作余热发电项目。 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西子联合工程投资设立,成立于2010年10月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专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管理、服务业务。该公司现已经承接了河北钢铁集团下属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60m2烧结环冷机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已开始前期筹备工作,急需扩大资本。同时,通过公司直接参股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可以利用公司影响扩大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拓展渠道和机会。 2、加强与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现注册资本20295万元,其中公司持有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9%股权。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汽轮机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与公司余热锅炉业务、工程总承包业务同处节能环保产业链内。 在增资西子联合工程的同时,引入其成为参股股东,可以加强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 (1)双方开展更加深入的技术合作研究; (2)进一步推动西子联合工程总承包业务的集成能力; (3)以工程总承包为龙头,推动双方在电力设备领域新产品服务的探索。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后,西子联合工程及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两项增资累计新获得约1.17亿元(估算)发展资金,与原计划1.2亿元相比降低约2.5%,变动轻微。并且,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产生的预期效益,因此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的“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募集资金产生的预期效益。同时,该变更可促进公司更好地推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开展,加强了与战略合作伙伴企业的关系。该议案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因此,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主体的议案,调整为分别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具体增资方案。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项目“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做出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募集资金产生的预期效益。同时,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可以促进公司更好地推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开展,还可以加强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因此,同意变更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调整为分别增资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具体增资方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引入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可以加强与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开展更加深入的技术研究和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合作;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西子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两项增资累计新获得的资金与原计划12,000万元相比略有调整,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投入、经济效益实现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国信证券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方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 2011-13 关于公司和浙江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关联交易方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重工”)近期业务重组,拟将其与杭锅集团的相关业务(主要是部分金属部件的加工、制造业务)转给其子公司浙江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重工电力设备”),因此需要公司与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拟与西子重工电力设备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有表决权的8名董事全部同意了《关于与关联方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夏鑫回避了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现将该框架协议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联方“西子重工电力设备”介绍 注册地址:海宁对外综合开发区新一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高峰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及部件、锅炉钢结构(非受压件)、自动扶梯部件、重型钢构、钢构网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财务情况:2010年末总资产约3114万元,净资产约2962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约80万元,净利润约-40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西子重工电力设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西子重工电力设备股东为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44.99%的股权,其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水福和陈夏鑫。 三、过去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未开展业务,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四、协议的适用范围 该协议中的约定适用于公司与西子重工电力设备之间发生的该协议约定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西子重工电力设备之间的采购锅炉钢结构部件及部分受压件。 六、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的第三方的价格和收费为标准,若无市场价格参考或定价受到限制,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 七、结算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由双方在年度协议或每批次产品的订单、合同中另行约定。 八、关联交易的原则 双方在关联交易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顾及双方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公司与西子重工电力设备签署协议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后公司权力机关批准新的协议取代前述协议之日止,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十、协议生效、法律适用于争议解决 1、该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协议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协议的执行而产生的或与该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解决措施 公司部分非核心部件如钢结构件、水冷壁等产品通常外包,西子重工为公司重要的供应商之一。西子重工主营钢架、钢架构产品的专业化厂商,其不仅为本公司提供余热锅炉用钢架,同时还提供用于电梯钢构件和建筑钢构等,西子重工的规模和经验有助于满足公司部分部件的外包需求。本次西子重工业务重组后,将锅炉相关钢结构和其他金属部件的制造交由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执行。 锅炉钢结构部件不属于锅炉产品核心部件,大多数锅炉制造企业均将锅炉钢结构部件分包给具有钢结构生产资质的企业制造。综合考虑加工能力、运输成本、分包价格等因素,公司采取“保证质量、就近分包”原则,将锅炉钢结构部件分包给西子重工以及多家非关联方钢结构生产企业制造。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拥有大型金属加工车间和先进生产线,符合公司产品质量要求和满足生产交货能力。 由于国内具有钢结构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较多,钢结构产品生产和销售是一个完全公开竞争的市场,公司在分包采购锅炉钢结构部件时,通过市场化定价的方式进行采购,以保证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2008年到2010年上半年,公司向西子重工采购锅炉钢结构部件金额、占比均持续下降,交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注:占比指关联交易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 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锅炉钢结构部件的采购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公司将继续通过培育更多的非关联钢结构分包供应商,以降低公司的关联方交易量。 十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与关联方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鉴于: (1)本项经常性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是原关联方西子重工业务重组,拟将其业务转给西子重工电力设备,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同时,交易的具体内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的一个正常组成部分,并且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本项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2)本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经充分论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时根据“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西子电力重工设备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的独立董事意见》; 2、《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 2011-1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本公司现就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事项 1、会议时间:2011 年3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00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东新路245号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与关联方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1 年 2月 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2、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1 年 2月 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3月16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华、董振东、刘畅 电话:0571-85387519 传真:0571-85387598 地址:杭州市东新路245号 (邮编:310002)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4、 备查文件 1、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审议《关于与关联方西子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上述议案,需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前的方格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至2011年3月11日下午收市,我单位(个人)持有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3月16日下午4:30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11-1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四、其他说明
五、备查文件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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