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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75版)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6室 电 话:0755-82931507 0552-3833409 传 真:0755-83023007 0552-3833322 邮 编:518048 233000 联 系 人:李永刚 费心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做出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 □ □ 3、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 □ □ 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1-006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安徽省蚌埠市锦江宾馆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6日以传真及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李兰周先生、严加德先生、费心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兰周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投票表决,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审核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5,654,760.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6,932,714.9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2,587,475.17元。 由于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保护公司资产的完全与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公司依据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构,有关人员已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行及监督的有效性。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与会监事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均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尽快建立稳定主营业务,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的不确定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4 月28 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1-008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2009年、2010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A 股 2、股票简称:ST泰复 3、股票代码:000409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 泰复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11年5月3日 6、涨跌幅度限制: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5月3日开盘起复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09年、2010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一)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应把握注册地迁移的时机,在保持公司稳定的基础上,适时扩大贸易业务,及时把握市场变化,开展城市建设市政施工,同时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并利用以上方式逐步建立起促使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主营业务,最终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二)具体措施 2011 年,为保障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逐步建立主营业务: (1)扩大贸易业务。公司将在原有贸易业务经验积累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出资在蚌埠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等系列产品经营及农副产品收购,扩大贸易业务,使公司能够尽快形成稳定的业务状态,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并促使公司健康发展。 (2)城市建设市政施工。积极考虑开展城市建设市政施工方面业务,立足于蚌埠市区市政道路排水业务、公路建设、园林绿化业务、并尝试介入环保、水利工程业务,以后逐步扩大业务范围,将重点发展高端市政业务,提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3)注册地迁移。针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了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国内贸易以及其他业务的开展,公司已决议将注册地迁移至安徽省蚌埠市,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迁移工作。公司将利用安徽省蚌埠市在税收、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把握时机,探索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主营业务形态。 (4)加强内控建设。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作为深圳辖区试点企业,2011年将切实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工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持续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强化较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2011 年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2202-2206 邮编:518048 董事会秘书:梁光远 联系人:李永刚 电话:0755—83023002 0552-3833409 传真:0755—83023007 0552-3833322 电子邮箱:stock000409@163.com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4 月2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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