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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1(临)—006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分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0026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0%。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聘请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符晓渊律师、金建峡律师现场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公司《2010年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公司《2010年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公司《201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继续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10.2.2条之规定,关联方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杨纪强、杨世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024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在兰州银行德隆支行申请2.5亿元信贷授信额度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002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符晓渊 金建峡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11(临)—007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1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杨世汶因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牛东继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公司副总裁杨世涟先生辞职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杨世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黄河啤酒集团总裁的职务。公司接受杨世涟先生的辞职,同时聘任杨纪强董事兼任黄河啤酒集团总裁。杨世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本公司任职。 公司独立董事午明强、王重胜、万红波认为,杨纪强先生作为本公司创始人、公司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身体状况良好,由其兼任公司“黄河啤酒集团”总裁一职,对公司啤酒主业发展无任何不利影响。 杨纪强先生简历:男,汉族,65岁,中共党员,经济师,兰州黄河啤酒厂创办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农民企业家,甘肃省人大代表,曾任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持有本公司股票209,370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为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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