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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洪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开增发事项 公司于2009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0年1月28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3月30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部申报了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0年8月16日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2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0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均延期一年的事项,并经2011年1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年2月10日证监会发布发审委2011年第21次工作会议公告,定于2011年2月14日召开2011年第2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审议公司增发会后事项,后由于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证监会于2011年2月13日发布第21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取消2011年第21次发审委会议对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于2010年4月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重组,目前国药集团对医工院以及公司的重组方案仍未实施完毕,公司未来股权结构、经营方向可能会发生重大调整,直接影响公司目前实施的公开增发计划,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的分析、论证和权衡,并会商保荐机构后,决定主动撤回本次股票发行申请,并已于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1]20号文件的批准。公司将在相关重组实施完毕后择机重新启动相关工作。 原定由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江苏海门原料药生产基地项目并不受本次撤回股票发行申请的影响,相关建设、施工均按原计划正常进行,已于2011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相关资金来源公司将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 (1) 如果现代制药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低于9100万,或者2006年、2007年度财务报告未被会计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制度变更的因素除外),则在2007年财务报告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追送0.4股。 (2) 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现代制药2005年度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10股的分配方案。 (3) 医工院重点支持现代制药的发展,在适当的时机,将其拥有的优质资产以适当的方式注入现代制药。 (4) 在适当的时机,积极推进管理层持股计划,使公司管理层与全体股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履行情况 第1条、第2条已经履行完成; 第3条: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和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十一次和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医工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经2008年9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产权交割及同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等手续已完成; 第4条:将严格遵守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内容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分配办法上,可实行现金、股票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可以在中期进行分红。 若公司拟申请再融资,则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2月1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011年3月7日实施完毕。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87,733,402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773,340.20元。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斌 201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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