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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1-012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目前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属关联交易,3名关联方董事对本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就该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认可,详见同日公告《上海现代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1-013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 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哈森”)和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海门”)根据发展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医工院”)申请1.3亿元委托贷款(现代哈森:3000万、现代海门:1亿)。贷款期限两年,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周斌先生、俞雄先生、潘振云先生,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现代哈森拟向医工院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现代海门拟向医工院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根据申请,医工院将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贷款给现代哈森和现代海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目前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借款方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3名关联方董事对本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周斌 注册资本:3,692万元 经营范围:对化学药品(原料、制剂)、中药(中药材、饮品、制剂)、生物制品、抗生素、放射性药品、医药新技术、新材料、制药设备、药理、毒理、实验动物、诊断试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研究、开发、试剂及四技服务,经营进出口服务,培训。 注册地址:上海北京西路1320号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名称: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群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经营);消毒产品的生产、销售(按卫生许可证核定范围及期限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德货物和技术除外)。 注册地址:商丘市永安街12号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名称: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宝康 注册资本:5,000万 经营范围:制药业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 注册地址:海门市临江镇灵甸工业集中东区3号内2号房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现代制药海门有限公司 2、借款方: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3、贷款方式:医工院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现代哈森和现代海门提供贷款 4、委托贷款金额:1.3亿元(现代哈森:3000万元、现代海门:1亿元) 5、委托贷款期限:两年 6、委托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子公司的发展需求,涉及的委托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子公司的建设和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六、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关联董事周斌、俞雄、潘振云回避了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投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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