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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云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用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利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上期减少36.63%,主要是建设项目的投入增加; 2、本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53.14%,主要是本期用于套期保值的资金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长66.83%,主要是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的销售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50.10%,主要是在建工程的投入; 5、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87.75%,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投标、履约、质量保证金增加; 6、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长31.58%,是因子公司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支付了上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8、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9.01%,因上年末计提的效益工资到本期支付; 9、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35.77%,因增值税留抵数减少及利润增长相应增加当期计提的所得税; 10、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00%,是因年末计提的利息到本期支付;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5.71%,主要是由于销量和销售价格上涨,以及合并上杭太阳铜业的销售;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6.95%,由于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上升和销量上升导致销售成本的上升,以及合并上杭太阳铜业的销售成本; 3、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97.44%,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少; 4、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89.95%,主要是贷款规模的增长和利率的提高,导致财务费用增长; 5、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63.54%,主要是销售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导致坏账准备的计提增加;铜价波动,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9.67%,2011年3月末支付期货保证金产生的浮动盈余与转出到期交割201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之间的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7、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61.24%,本期期货套保损失,上年同期为盈利; 8、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52%,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收到上市奖励100万元; 9、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1.97%,主要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10、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9.0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从而增加当期计提的所得税。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1.48%,主要是销售规模增加和合并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的销售货款; 2、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61.28%,主要是本期增加材料采购和合并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材料采购; 3、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44.88%,主要是本期合并了上杭和包头的税费; 4、本报告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7.43%,主要是上期收回了厦门通达光缆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5、本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期货套保产生损失; 6、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期收到处置宁波房产的房款尾款; 7、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1.62%,主要是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8、本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3.35%,主要是本期投入期货的资金减少; 9、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6.20,%主要是公司销售规模同比增长45.71%,相应增加流动资金占用,从而增加借款规模。 10、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43.81%,主要是借款规模增加,支付的到期借款相应增加; 11、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长170.86%,主要是本期借款规模增大,支付的借款利息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通知公司已确定为“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电网2010年10—35KV等主要设备材料第四批项目”等八个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约36,798万元,公司于2011年1月5日发布了《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为2011—00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与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就其中五个项目签订了书面框架合同,双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未签订书面框架合同的三个项目根据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签订具体产品供货合同,双方将根据供货合同履行义务。具体为情况如下: 1、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电网2010年10—35KV等主要设备材料第四批项目(城配网含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所需10KV电力电缆,招标编号:XMZB-WG10162。合同编号为DLWZC-0029-11-01-K-电力电缆(框架),合同总价为170,455,008元(含税)。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销售该项目产品金额为56,383,772.21元。 2、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电网2010年10—35KV等主要设备材料第四批项目(农网配网含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所需10KV电力电缆,招标编号:XMZB-WG10163。合同编号为DLWZC-0031-11-01-K-电力电缆(框架),合同总价为:101,602,810元(含税)。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销售该项目产品金额为6,983,683.22元。 3、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电网2010年10—35KV等主要设备材料第四批项目(农网配网含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所需钢芯铝绞线,招标编号:XMZB-WG10155。合同编号为DLWZC-0030-11-01-K-钢芯铝绞线(框架),合同总价为54,517,848元(含税)。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销售该项目产品金额为7,408,062.89元。 4、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农网(含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所需1KV架空绝缘导线,招标编号:XMZB-WZ10318。合同编号为DLWZC-0028-11-01-K-导线(框架), 合同总价为15,863,580元(含税)。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销售该项目产品金额为5,045,114.88元。 5、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配网(含新建住宅配套费)项目所需1KV架空绝缘导线,招标编号:XMZB-WZ10317。合同编号为DLWZC-0027-11-01-K-导线(框架), 合同总价为6,634,160元(含税)。报告期内,公司向福建省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销售该项目产品金额为3,457,102.79元。 6、未签订书面框架合同的三个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签订23份产品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为:10,363,468.39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上述项目产品金额为8,143,386.2元。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3.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的控股股东太顺实业及实际控制人李云孝先生、刘秀萍女士和李文亮先生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其持有公司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二)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太顺实业、实际控制人李云孝、刘秀萍、李文亮、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厦门象屿、福建和盛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关于内部职工股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太顺实业及主要股东厦门象屿、福建和盛、南平国投承诺:若因公司内部职工股存在的1994年7月至2007年7月的未托管状态,而造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面临任何风险,概由太顺实业、福建和盛、厦门象屿和南平国投四方共同对该等损失或风险承担连带责任。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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