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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赵序宏先生、财务总监陈祥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集团煤炭销量同比增长以及新大洲物流公司对外拓展的运输业务量同比增长而使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集团以及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以及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新大洲本田公司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3035.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2%,主要原因是:①新大洲本田1-3月份累计生产摩托车169468辆,销售摩托车193620辆(其中出口摩托车56381辆,出口创汇5714万美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8.57%和10.09%。但因摩托车出口量较上年同期增长40.64%,该公司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165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6%;实现净利润4101.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0%,向本公司贡献利润2050.63万元。(2)五九煤炭集团公司1-3月份生产原煤49.39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0.94%;销售原煤47.37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4.12%。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963.29万元,实现净利润2342.3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0.28%和40.21%,向本公司贡献利润1230.89万元,同比增长40.21%。(3)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因本报告期内对外扩展的运输业务量同比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744.29万元,较上年同期32.38%,但受油价上涨和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使运输成本和期间费用大幅上升,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271.16万元,同比增长1.53%,向本公司贡献利润216.93万元。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85.04%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集团因销量同比增长以及销售货款及时收回而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8.31%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五九煤炭集团的投资活动支付款项同比减少而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733.16%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煤炭集团和新大洲物流公司分配上年度股利而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7)上述原因,导致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3.21%。 (8)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6.98%,系五九煤炭集团和新大洲物流公司应收票据较年初数减少所致。 (9)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5.98%,系五九煤炭集团和新大洲物流公司应收款项较年初数增加所致。 (10)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0.11%,系五九煤炭集团和新大洲物流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较年初数增加所致。 (11)工程物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9.58%,系内蒙古能源科技公司工程物资较年初数增加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5.27%,系内蒙古能源科技公司和新大洲物流公司的应付账款较年初数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1.05%,系海南新大洲房地产公司和新大洲物流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较年初数增加所致。 (14)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4.92%,系五九煤炭集团和新大洲物流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0.73%,系本公司和新大洲物流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4.57%,系五九煤炭集团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7)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7.9%,系五九煤炭集团和上海新大洲物流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2.04%,系本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同比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1.16%,系海南房地产公司营业外支出项目同比减少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9.78%,系公司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计坏账准备计提数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1年3月30日为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总额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2010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批准,相关决议刊登于2010年6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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