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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化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说明 ■ ■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行政许可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审查,尚待核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会议决定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共计分配349,835,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548,007,14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公告刊登于2011年3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 个月内完成上述现金分红的派发事项。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亮 2011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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