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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11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7日下午2:30时在北京乾坤大厦C区5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924.33元,未分配利润为-1,396,503,437.1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实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现行薪酬体系是按规定决策程序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2010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人员薪酬数额真实、准确。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具有四大特种从业资格:1、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3、金融业务审计资格;4、司法鉴定资格。 鉴于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至2010年一直为公司年度审计单位,且该事务所在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和勤勉的工作精神,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1年度的审计单位,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其报酬如下: 审计单位 年度审计报酬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75万元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与上述审计机构签定业务约定书。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会董事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的标的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的有关标准,故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关联董事: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刘一女士、Guy Chardon(纪晓东)先生、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熊刚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确因公司生产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没有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11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交易定价原则将继续维持2010年的规定,且不会损害和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修订、审议并通过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理由如下: 变更销售产品的预提保修成本比率及计算方式: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产品质保期实际保修成本的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实质性影响。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自主变更会计估计,是为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该会计估计的变更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实质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议案》。 1、 恢复上市申请书; 2、 关于公司可持续经营和盈利情况的说明; 3、 董事会关于暂停上市期间为恢复上市所做工作的报告。 董事会同意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12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7日下午2:30时在北京乾坤大厦C区5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石子岺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还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予以确认。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司健全了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完善了内控制度,开展了正常的内控活动,保证了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合法性,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业务活动的健康进行,维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予以认同。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对变更销售产品的预提保修成本比率及计算方式事项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相关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13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 公司预计2011年签订合同的总金额受制于关联方在国外市场获得订单量的情况; ● 公司与关联方销售锅炉组件的交货期并非能在当年完工。 根据深交所新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公司2011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二、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在2010年年度报告的全文中已详细披露,其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50,068.49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543,446.10万元减少493,377.61万元。其原因是:1、锅炉产品的制造属长期建造合同,制造周期相对比较长,产品的投料和销售收入的确认需要周期;2、部分国外项目延迟执行;3、因关联方在国外市场未获得相关订单,导致原预计的部分关联交易无法实现。 三、预计公司201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阿尔斯通电力锅炉建造公司(法国) 法定代表人:Didier PFLEGER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叁仟贰佰肆拾伍万叁仟零柒欧元整 经营范围:火电站和核电站;电气、机械和机电设备;环境控制系统。 地 址:法国,勒瓦卢瓦-佩雷市,安德烈马尔罗大街3号,米歇尔盖2,92300 (2)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陆仟零玖拾陆万肆仟肆佰美元整 经营范围: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设备进出口、(代理)采购及(代理)销售;提供培训、人事管理、咨询、技术、仓储、经营性租赁等服务;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 地 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乾坤大厦五层 (3)阿尔斯通(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EUNG KWOK WEI RICHARD(杨国威) 成立日期:1997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元人民币整 经营范围:电气和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组装、供货、安装、启动和测试以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为能源、环保及相关领域的各类客户提供技术商务咨询和服务;从事电力项目工程承包、工程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进出口、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资料翻译和文件服务、质保质检、工厂监造、现场调试等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螃蟹甲友谊大道特1号广达大厦(广达科技园) (4)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国) 法定代表人:GAUTHIER Pierre 成立日期:1999年6月8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整 经营范围:在相关法律允许范围内,公司可从事的所有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地 址:美国康涅狄格州温莎大庞德车道200号,06095 (5)阿尔斯通印度项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SHARMA Sunand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注册资本:陆亿柒仟零贰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印度卢比整 经营范围:提供与经营、组织、管理相关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地 址:印度孟买丘吉门马哈什卡夫路外航运十字路1号,国际大厦5楼16号,400020 (6)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12日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 经营范围:用于电厂项目、输配电项目、机电项目、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设备和有关零部件的仓储(除危险品)、采购、分拨、组装及与上述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持、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技术培训、工程服务、维护、售后服务。国际贸易、保税区贸易和区内贸易代理;锅炉、机器和机械器具及其零部件、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部件、车辆零部件、铁道及电车轨道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和售后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地 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杨高北路2001号第一层3-1,2部位 (7)阿尔斯通电力有限公司(法国) 法定代表人:Philippe LEBLANC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壹佰零贰万玖仟贰佰肆拾欧元整 经营范围:为发电领域提供服务 地 址:法国,勒瓦卢瓦-佩雷市,安德烈马尔罗大街3号,92300 (8)阿尔斯通电力服务公司(德国) 法定代表人:Herbert SENN 成立日期:1994年8月1日 注册资本:贰仟柒佰万欧元整 经营范围:为电站、电站子系统、电站组件和其他发电设备提供服务。 地 址:德国柏林市赫兹大街79号,13158 (9)阿尔斯通印度尼西亚电力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Johan BUDISUSETIJA 成立日期:1985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壹仟叁佰肆拾陆万美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电站锅炉制造、设计、项目管理以及用户服务。 地 址:印度尼西亚,苏腊巴亚,乌戎,潘提慕利亚巴鲁路,60155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阿尔斯通电力锅炉建造公司(法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2)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3)阿尔斯通(武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4)阿尔斯通电力公司(美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5)阿尔斯通印度项目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6)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7)阿尔斯通电力有限公司(法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8)阿尔斯通电力服务公司(德国)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9)阿尔斯通印度尼西亚电力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阿尔斯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同一最终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认为:这些公司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4.预计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销售货物等,这些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且将与各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2、 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锅炉的生产与销售,其商品购销本着公平竞争、合理论价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购销方进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行为。 3、说明交易是否公允、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4、 说明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刘一女士、Guy Chardon(纪晓东)先生、Dominique Pouliquen(濮利康)先生、熊刚先生。 因本议案的标的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的有关标准,故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与之签订合同,其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九、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14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为了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层对目前公司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审核,决定对以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并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司于2011年4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理由如下: 变更销售产品的预提保修成本比率及计算方式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产品质保期实际保修成本的情况,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的预提保修成本 1、变更内容 当前的会计估计:本公司对完工项目按实际总成本的2.5%预提成本,计入当期营业成本。 拟实施的会计估计:本公司对完工项目按实际总收入的0.5%以首12个月质保期平均分配预提保修成本。合同规定质保期超过12个月的,超过部分按实际总收入的0.25%以每12个月平均分配加计预提保修成本。该预提成本计入当期营业成本。 2、变更理由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质保期实际保修成本进行审核,发现此变更将能更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完工项目的保修成本,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3、变更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影响的比例低于50%; ◆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低于50%; ◆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盈亏性质没有发生变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自主变更会计估计,是为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该会计估计的变更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没有实质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请见同日公告的《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对变更销售产品的预提保修成本比率及计算方式事项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相关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200770 证券简称:*ST武锅B 公告编号:2011-015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 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8. 审议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登记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5月3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17:00 4. 登记地点: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幼兰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7—81993700 传真:027—81993701 2.会议费用:会期一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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