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1-2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1年6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细内容见2011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00万元”。 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7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700万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64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400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鸿图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11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响应高要市政府的号召,同意本公司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捐款活动中认捐善款100万元。上述款项将汇入“高要市慈善会”账户。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1-2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6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之后起算,到期后应足额归还。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1-2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鸿图”、“本公司”、“公司”) 2010年12月21日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2011年6月9日公司已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6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下半年公司需要继续购买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辅料以满足生产需求。按照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2011年下半年将有16,000万元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以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公司财务成本约人民币100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归还。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孙友松、崔毅、汪月祥认为:公司2011年下半年汽车类产品压铸件订单和销售量持续上升,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生产设备、原材料及各种辅料以满足生产需求。从公司的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来看,到2011年下半年预计将有1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如下意见: 1、广东鸿图本次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广东鸿图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违反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广东鸿图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东海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广东鸿图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之后起算,到期后应足额归还。 五、备查文件: 二、广东鸿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鸿图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五、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1-2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5日(星期五) (三)会议召开地点: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会议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1年6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8月10日、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8月10日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会议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0758-8512658查询。 会议咨询:董秘办 联 系 人:谭妙玲、赵璧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12日召开的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