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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0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1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檀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20,287,9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1.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富生先生、于世新先生、檀国彪先生、姚致清先生、张新昌先生、马保州先生、潘飞先生(会计专业人士)、耿明斋先生、田土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独立董事潘飞先生、耿明斋先生、田土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14年6月21日届满。(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五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选举李富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于世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檀国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姚致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张新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马保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潘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耿明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田土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程利民先生、晋国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李维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14年6月21日届满。(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五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选举程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晋国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20,287,952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五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决议、五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证券投资处,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00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1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6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6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富生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富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李富生先生、董事檀国彪先生、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和独立董事田土城先生组成,同意由董事长李富生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于世新先生、董事马保州先生、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和独立董事田土城先生组成,同意由独立董事潘飞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李富生先生、董事张新昌先生、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和独立董事田土城先生组成,同意由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檀国彪先生、董事姚致清先生、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和独立董事田土城先生组成,同意由独立董事田土城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满,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公司董事长李富生先生提名,聘任张新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姚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张新昌先生提名,聘任马保州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聘任姚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聘任张项安先生、海涛先生、李建坤先生、张长江先生、魏剑啸先生和孙继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1)。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维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李维扬先生简历见附件2),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最后,与会董事集体学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监管法规。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新昌先生,男,1962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许昌继电器研究所主设备研究室设计员、主任工程师,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处处长,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和自动化设备分会副秘书长。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河南省技术创新先进管理工作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马保州先生,男,1966年4月出生,复旦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核算员、总成本核算员、总帐核算员、深圳许继机电公司财务室主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总计划员、财务处业务负责人;1997年11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8年12月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保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8,741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姚武先生,男,196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西安交大MBA,高级工程师。1988年毕业于东南大学自动控制系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同年参加工作。历任许继电气技术中心产品设计员、信息处处长、科研处处长。1999年起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2001年9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荣获由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与河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评选的2002、2004及2008年度"优秀董事会秘书"称号;由《证券时报》与南方基金联合评选的200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百佳董秘"称号;由《大众证券报》与新浪网联合评选的2010年第五届"大众证券杯""金牌董秘"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2,429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张项安先生,男,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0年毕业于郑州工业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2006年3月起担任许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项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海涛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历任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许继芝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经纬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李建坤先生,男,1964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电气工程系。先后从事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及生产管理等工作,2003年12月起任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张长江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机械系,同年参加工作。历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处处长、生产处处长和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6年起任许继用电系统设备公司总经理兼许继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长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魏剑啸先生,男,1968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电气系,同年到许继电气技术中心主设备保护室工作。 2004年3月至2007年2月担任许继电网公司城乡电网自动化系统部经理,2007年起担任许继工业电气自动化系统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剑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孙继强先生,男,1969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动力工程系。毕业后任职许继电气技术中心结构设计室设计员。1994年担任结构设计室主任,1998年任许继电气结构分公司经理,2004年起任许继机械结构公司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继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李维扬先生简历

  李维扬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管理学硕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管理学院,同年进入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获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起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至今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处处长。2005至2009年度连续被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和河南上市公司协会评为"河南上市公司优秀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维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00 股票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1-1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6月14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6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人,公司监事程利民先生委托监事晋国运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讨论,会议一致选举程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对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最后,与会监事集体学习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监管法规。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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