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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1-015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4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张竹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139,015,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5%。 2、出席会议的人员: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冯劲、张竹筠、林伟民、李峰、朱彤、郑定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冯 劲: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竹筠: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林伟民: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 峰: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朱 彤: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郑定全: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李新春: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正希: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卫建国: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深晖、杨杏光、金燕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王深晖: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杏光: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金 燕:同意139,015,9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关伟、韩必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1-016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上午10:30在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长冯劲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张竹筠董事进行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竹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冯劲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林伟民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启华先生、侯杰女士、冯健先生、陈瑞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万华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郑定全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七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上述七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旻女士担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7、经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的的公司《关于调整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4位董事林伟民、张竹筠、李峰、朱彤因属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 峰 男 40岁 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一部(酒店、旅行社、汽车服务)总经理,中国大酒店副总经理,广州岭南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广州花园酒店董事,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岭南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区酒店行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外商投资协会副会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李峰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启华 男 54岁 硕士学历 曾任广州大厦副总经理、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李启华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侯 杰 女 48岁 大专学历 曾任广晟酒店集团综合部副部长、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侯杰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冯 健 男 43岁 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州花园酒店房务总监、标准办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冯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瑞明 女 38岁 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广州花园酒店房务部接待处经理、前台副经理、前台操作经理、房务副总监、代理房务总监、房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陈瑞明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定全 男 36岁 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产运营部副总经理、资产开发总部副总经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董事长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止公告披露日,郑定全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万华文 男 34岁 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东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州邦正电力集团公司财务经理,岭南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岭南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截止公告披露日,万华文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 旻 女 30岁 大学本科学历 曾就职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止公告披露日,吴旻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524 证券简称:东方宾馆 公告编号:2011-017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计划概述 单位:万元
上表中的企业均为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岭南集团)的关联企业,由于岭南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计划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长冯劲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其他董事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参会的关联方董事林伟民、张竹筠、李峰、朱彤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李新春、李正希、卫建国、郑定全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本次交易计划调整为日常经营及采购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小于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因此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劲 住 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层 注 册 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896.1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 440102771196574 号 粤地税字440104771196574 号 经营范围: 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酒店管理,商业展览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岭南集团以酒店旅游和主副食品为核心主业,拥有包括华南首家“中国白金五星饭店”广州花园酒店、国际顶级品牌管理的中国大酒店及本公司三大五星级酒店在内的低中高档全系列品牌酒店、四大主副食品集团以及以“广之旅”为代表的四家旅行社等核心企业。 岭南集团是我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及我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与间接控制我公司51.55%的股份,上述关联交易计划中的企业均为岭南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包括如下: 1、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8,563.9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收购、加工:饲料,收购:粮油,仓储(除危险品),场地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有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加工:稻谷、大米及其制品、食用油,停车场经营,熏蒸杀虫服务。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206.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涉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凭许可证经营),加工肉类制品及禽蛋制品,屠宰,仓储(含冷藏),食品机械、空调设备安装,医疗器械维修,旅业,场地出租,汽车修理及销售零配件、铁路专线、印刷、复印、电脑打字、饮食、物业管理、摄影、冲晒,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对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禽畜饲养,停车场经营。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广州市8字连锁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22.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仓储,代办运输服务,自有商业场地出租,批发、零售:酒,零售:烟、盐、书刊、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熟食品复热,制售粥粉面食,中式快餐,西式糕点、预包装、散装食品。该企业为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918.2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涉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许可证经营),种养殖业,室内装饰,仓储,车、船出租,自营和代理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品、服装、工业品(除金银)、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国家经营的16种商品和国家核定经营的14种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生产、加工:食品。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广州市致美斋酱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预包装、散装食品,收购:农副产品、玻璃瓶、纸箱、纸类制品。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广州市酒类配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酒,副食品及其他食品(零售烟),粮油,百货,日用杂货(除烟花爆竹),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石油制品(专营项目持特许证经营),收购:酒类(持许可证经营),自有场地出租。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广州市友谊餐料冷冻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冷冻肉类、百货、日用杂品,商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895.6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出租客运,汽车租赁,省级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劳务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室内装饰。线路、管道、制冷空调设备安装。汽车大修、汽车维修及小修、汽车驾驶培训、停车场经营,汽车驾驶员报名服务,汽车技术咨询,代办汽车的安全技术检验。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9、广州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9.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服务,受理同旅游有关的各项委托代办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控商品除外),代购车、船、飞机票。该企业为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0、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会议组织、策划,商品展览服务,商品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停车场经营,衣物洗涤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旅馆业、正餐服务、电影放映、剧院,零售:卷烟及雪茄烟、酒。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1、广州广之旅国家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汽车出租。旅游劳务服务。会议展览策划。国际航线或者澳门、台湾地区航线或者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船票,代订酒店。零售: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文娱用品。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2、广州花园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482.7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销售旅游工艺品(金银制品除外)。代购火车、汽车票。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3、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625.1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业(持许可证经营),酒店业务咨询和酒店管理服务,饮食、制售中餐、西餐、商务中心、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练习场、文化娱乐、桑拿、按摩、艺术表演,写字楼出租,信息服务,展览及展览场地出租,理发、美容、室内装饰。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14、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63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业、旅游业。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5、广州市广骏兴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8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含石油制品经营)。该企业为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6、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餐厅、酒吧、咖啡厅、陈列展览厅、国际会议厅、理发室、美容室、医务室、桑拿浴、按摩、康乐室、游泳池、出租写字楼、公寓及其服务、生活娱乐设施、代客洗衣、代客复印、代购车、船、机票、外汇兑换、电邮、影印、出租汽车、商场、卡拉ok、汽车保管、烟酒销售、自有商铺出租。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7、广州岭南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技巧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服务。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8、广州岭南佳园连锁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经营和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9、广州市旅业公司,注册资本4,944.7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住宿、饮食、场地出租、旅业管理、物业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复印、过塑、传真。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中国大酒店,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旅馆、酒吧、咖啡室、洗衣、保龄球、游泳池、桑拿浴室、美容院、国内外烟酒、饮料、音乐厅、营业性舞会、电子游戏机、桌、网、弹子球室、书报摊、花店、其他旅馆内部服务项目。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1、广州岭南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展览馆和会议中心的管理服务,展览策划,展台设计、安装,企业形象策划,为公司开业典礼、重大活动提供的礼仪服务,大型庆典活动的策划、组织。该企业为岭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2、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线或者澳门、台湾地区航线或者特殊管理的国内航空运输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代购火车票、船票、机票,订酒店、订车,翻译。该企业为广州广之旅国家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3、广州市黄浦外轮供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3.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船用物资、船用机械配件、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零售香烟、雪茄烟,保税仓,清洁仓库、油仓、水仓,洗衣,接待海员就医、出入境等相应服务,汽车、货仓、冷库、场地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贸易。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4、广州市友谊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1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贸易酒,零售卷烟、雪茄烟,自有物业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企业为广州副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调整是因日常经营及采购需要所产生的,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我公司于2011年初至披露日与岭南集团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人民币376.39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调整是因日常经营及采购需要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执行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1-018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上午在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4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深晖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王深晖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股票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1-019号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下午召开工会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麦锦洪先生、钟炳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麦锦洪 男 50岁 大学专科 曾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物业部副经理、公司监事。截止公告披露日,麦锦洪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钟炳强 男 60岁 大学专科 曾任本公司审计部经理,现就职于本公司办公室,任公司监事。截止公告披露日,钟炳强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流通股股份,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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