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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11年6月1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1-22)。 2.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安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9,172,180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83,403,110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5.39%;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45,769,070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40.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作出如下决议: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朱保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刘广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选举安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选举邱庆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选举钟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选举陶德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选举王俊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选举杨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选举罗晓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曹平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选举庞大同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29,17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83,40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5,769,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共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 人,分别为:朱保国先生、刘广霞女士、安宁先生、邱庆丰先生、钟山先生、陶德胜先生;独立董事3 人,分别为:王俊彦先生、罗晓松先生、杨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曹平伟先生、庞大同先生与经公司工会第五届第三次会员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汪卯林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先东、张奕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工会第五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汪卯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7月1日 附:汪卯林先生简历 汪卯林,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安徽省宿松县人,大学本科学历,九三学社社员。1989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清华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班结业。1991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9年通过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1989年7月毕业分配至安徽安庆市供销服务总公司法律顾问室,1995年5月起在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1997年1月在中山怡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任职,1999年5月在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1年6月在珠海丽珠医药集团公司工作至今,现任工会主席、法律监察总部总监;丽珠集团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主要的社会兼职有:九三学社珠海市金湾区支社主委,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食品药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保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广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薪酬事宜的议案》 聘任朱保国先生为公司总裁、安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聘任陶德胜先生、陆文岐先生、杨代宏先生、徐国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如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并确定上述高管人员任期内年度目标薪酬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时,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公司利润完成率情况,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尚可获得公司绩效奖金为:两个月固定工资(月固定工资=扣除津贴后年度固定薪酬/13)×公司绩效奖金系数(系数范围:0-1.2)。另外,当公司利润完成率≥125%时,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可额外发放特别奖励。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朱保国先生、钟山先生、安宁先生。 主任委员为:朱保国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罗晓松先生、杨斌先生、安宁先生。 主任委员为:罗晓松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委员为:杨斌先生、王俊彦先生、安宁先生。 主任委员为:杨斌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王俊彦先生、杨斌先生、安宁先生。 主任委员为:王俊彦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日 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基本情况介绍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基本情况介绍 1、朱保国先生, 49岁,本科学历,1985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1985年至1990年任河南新乡水性树脂研究所所长,1990年至1992年任河南飞龙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该公司董事长。此外还担任深圳市总商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及深圳市第三届政协委员。2003年荣获“2002年度十大民营企业家”称号,2004年被深圳光彩事业会授予光彩事业贡献金奖,2004被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授予“积极支持党建工作企业家”称号。自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006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总裁至今。 朱保国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长职务,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安宁先生,39岁,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1年曾担任上海美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3年1月担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06年10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至今,2003年起历任本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至今。 安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陶德胜先生,47岁,1985年本科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物化学系,2000年至2002年就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课程。历任广东省利民制药厂研究所副所长、丽珠制药厂技术科副科长、丽珠集团广告部经理、丽珠集团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丽珠集团市场部经理、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副厂长、丽珠集团中药领域总监、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厂长,曾兼任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副会长。现为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兼任国家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兼任广东省药学会理事会副理事长。2005年6月担任公司副总裁至今,2009年6月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至今。 陶德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陆文岐先生,39岁,1989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动控制系,现任公司副总裁。1989年至1993年,任东莞金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主任、经理,1993年至1994年,任香港百信集团食品事务部经理,1995年至2006年10月,历任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经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06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陆文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杨代宏先生,45岁,大学本科学历,1984-1988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2000-2002年曾就读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MBA);1988-1994年,任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制剂室副主任;1994年至1997年,任珠海健心医药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先后任丽珠集团丽宝生化制药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1999年至2009年,先后任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副厂长、厂长;2006年5月至今,担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杨代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徐国祥先生,49岁,大专学历。1996~2005 年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公司省公司总经理;2000~2005 年任扬子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3月至今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7年12月至今,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国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李如才先生,40岁,1992 年7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审计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职称,2000 年9 月至2002 年7 月,曾就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自1992 年7 月至2003 年6 月期间,曾先后在丽珠集团丽珠试剂厂、丽珠集团驻香港联合财务公司、丽珠集团生物医药销售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职务;2003 年7 月至2005 年5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部内部审计/管理会计中心经理职务;2005 年6 月至2007 年8 月,担任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0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如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曹平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7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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