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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154,975,500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价格:6.1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49,999,815.00元 募集资金净额:930,959,318.00元 2、景兴纸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上市时间为2011年7月4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朱在龙先生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余9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 3、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重要声明 本公告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简要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该公告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摘要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牛皮箱板纸、高强度瓦楞、白面牛皮卡纸以及纸箱的生产与销售,已具有年产117万吨箱板纸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其中超过70%的销量和收入来源于牛皮箱板纸和高强度瓦楞纸,是国内大型箱板纸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自设立以来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牛皮箱板纸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始终在产品序列中占有主导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具备6.8万吨左右的绿色环保生活用纸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扩展到生活用纸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生活用纸产品主要为环保再生卫生纸和原生浆面巾纸、擦手纸。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 2010年8月13日景兴纸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10年11月5日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1年1月11日,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 2011年5月11日,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1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03号)正式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6月2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53号),景兴纸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8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0,49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已全部存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景兴纸业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11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五)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景兴纸业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入以下专项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1、户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4010104002046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营业部 2、户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333010182100078521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 中信建投、景兴纸业和开户银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景兴纸业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本次共发行股票154,975,500股。 (三)发行价格 经景兴纸业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8月1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6.23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1年5月17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决定以2010年末总股本39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2011年5月24日,公司公告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31日。截止目前,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6.13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6.13元/股,与发行底价(即6.13元/股)、发行询价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7. 31元/股的比率分别为100%、83.86%。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2011年6月13日(周一)下午,景兴纸业及中信建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99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上述99名特定投资者中包括:截至2011年5月31日收市后的发行人前30名股东中的具有有效联系方式的11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朱在龙);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和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53名表达认购意向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 2011年6月16日下午13:00-16:00,在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中信建投和发行人共收到9家投资者回复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外,其余8家特定投资者均按约定缴纳保证金,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景兴纸业、中信建投根据认购人的有效报价,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13元/股,全部9家有效申购的特定投资者均获得配售。 具体申购报价和配售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朱在龙先生不参与询价,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6.13元/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朱在龙先生本次认购股数为500万股,认购金额为3,065万元。 (五)募集资金量、发行费用 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8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19,040,497.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朱在龙 性别:男 身份证号:33042219640905**** 认购数量:500万股 住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 2、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浦东浦电路370号宝钢国贸大厦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注册资本:20亿元 3、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I3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弘数君(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宏)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陈浩鸣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经营) 注册资本:14666.670000万元 5、江苏苏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宁南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沙卫平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并购,资产重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咨询服务 注册资本:1亿元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陈东升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注册资本:10亿元 7、正大制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2号B座1区4136室 法定代表人:谢炳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士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注册资本:美元7,500万元 8、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9、浙江天堂硅谷长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杭州市青平里1号10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锦荣)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10、上海哲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8989号2幢35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施宝忠)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除朱在龙先生是景兴纸业的控股股东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除朱在龙先生及其关联方外,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未与发行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全程参与了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的决议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之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证券代码:00206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上市时间 景兴纸业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1年7月4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四、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为景兴纸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景兴纸业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特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于2011年5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托管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除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将由439,770.69万元增至532,866.62万元,增幅为21.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股东权益将由183,780.49万元增至276,876.42万元,增幅为50.66%。随着净资产的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将由2010年12月31日的56.29%降至46.46%,这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本次发行后的股本546,975,500股全面摊薄计算,公司最近一年(2010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次发行后,景兴纸业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至276,876.42万元,每股净资产增至5.06元。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使得公司具备6.8万吨左右的绿色环保生活用纸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扩展到生活用纸的生产和销售。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产生影响。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完整、人员配置合理,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进行,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同一市场上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在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和关联交易方面也不会发生变化。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内容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数额 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154,975,500股,募集资金总额949,999,8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0,497.00元,募集资金净额930,959,318.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景兴纸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年产6.8万吨高档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目。 本项目投入的总资金为96,671万元,由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总额组成。其中:建设投资87,026万元(含外汇7,785万元),占总资金的90.02%;流动铺底流动资金9,645万元,占总资金的9.98%。 第七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徐炯炜、王道达 经办人员:彭波、张希青、周蓓、贾兴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2601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78 传真:021-6880155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陈巍、陈鹏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31358765 传真:021-31358600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傅芳芳、严善明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电话:0571-88216710 传真:0571-88216880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截至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关于景兴纸业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中信建投关于景兴纸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3、中信建投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景兴纸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景兴纸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6、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景兴纸业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配售过程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9、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二、 查询地点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镇 联系人:吴艳芳 邮编:314214 电话:0573-85969328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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