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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科技园区江南路1558号宁波世纪怡和酒店3楼玉泉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76,7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完善上市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70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70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使用募投项目中"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创新基地项目"的2,011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700,0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使用募投项目中"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的13,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进入公示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30日,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公告》(网址http://www.zsztb.gov.cn/jsxm/xmfbnew.asp?xmdm=15568),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确定我公司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III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亿贰仟贰佰玖拾万伍仟捌佰捌拾捌元(522,905,888.00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在2009年3月与该业主签订了《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沥港渔港建设工程I标施工合同》,合同金额20,012.10万元。2010年上述沥港渔港建设工程项目实现营业收入7,419.08万元,占2010年公司营业总收入的7.29%。 3、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III标"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1.39%,若公司中标并签订合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几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且对本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处于公示期,公示期内将保留第三方异议的权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业主方将会依据相应程序,对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因此,在取得最终的中标通知书之前,我公司仅为中标候选人之一,仍可能存在未中标的风险,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待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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