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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9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向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30,996,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向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宋向阳,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姜晓晖,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常宗利,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姜 华,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曲春阳,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郭明瑞,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马海涛,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柳喜军,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会议选举宋向阳、姜晓晖、常宗利、姜华、曲春阳、郭明瑞、马海涛、柳喜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郭明瑞、马海涛、柳喜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邢建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宋向阳、姜晓晖、常宗利、姜华、曲春阳、邢建敏、郭明瑞、马海涛、柳喜军九名董事组成。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戚剑武,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迟永强,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杨 镝,130,996,732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会议选举戚剑武、迟永强、杨镝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职工代表孙本樵、刘剑波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戚剑武、迟永强、杨镝、孙本樵、刘剑波五名监事组成。 四、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2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得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推举董事宋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决定由宋向阳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决定由姜晓晖、常宗利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总审计师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姜晓晖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再权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邢建敏为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决定聘任姜华、曲春阳、赫舍里瑞卜(曾用名赫荣全)、戚剑波、王可岳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华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赫舍里瑞卜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全体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为宋向阳、姜晓晖、常宗利、姜 华、郭明瑞(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三年。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为柳喜军(独立董事)、马海涛(独立董事)、邢建敏,委员任期三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为马海涛(独立董事)、郭明瑞(独立董事)、曲春阳,委员任期三年。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为郭明瑞(独立董事)、柳喜军(独立董事)、宋向阳,委员任期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选举并报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宋向阳担任(无须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柳喜军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马海涛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郭明瑞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6、审议通过《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经公司全体董事举手表决,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通过《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等简历 董事长:宋向阳,男,1968年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等职。2008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曾任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麻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烟台市第十届政协常委;现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青联常委,烟台市青联副主席,烟台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副主席,曾荣获"全国优秀企业家"、"山东省第十六届十大杰出青年"、"山东省劳动模范"、"烟台市优秀人才"、"烟台市十佳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晓晖,男,1966年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牟平区黄金工业总公司科员,山东大宇电器有限公司管理科代理、综合科科长,烟台银河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利尔分公司总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08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任第七届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委员,现任第八届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委员。 副董事长:常宗利,男,1968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烟台市牟平县政府行管科科员,烟台市牟平区机关后勤服务处主管会计、管理科科长,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何再权,男,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审计师,2008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曾任烟台市牟平区第二审计师事务所财务查证部副主任,深圳市晨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利尔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利尔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现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主任、副总会计师。 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邢建敏,女,1970年出生,汉族,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历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现烟台职业学院)教师,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姜 华,女,1963年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历任牟平区铸造厂财务科长、新牟冷藏厂副厂长兼财务科长、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董事等职。2008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曾任第 七届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委员,现任第八届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委员;先后获得"山东省乡镇企业优秀财会人员"、"烟台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副总经理:曲春阳,男,1963年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牟电器厂车间主任,呼和浩特锅炉厂牟平分厂副厂长,烟台特利络基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新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等职。2008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赫舍里瑞卜(曾用名赫荣全),男,1959年出生,满族,大学本科,高级律师。曾任黑龙江省大庆市律师,大庆市红岗区政协委员,烟台市莱山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2008年6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副总经理:戚剑波,男,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曾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11月至今,任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可岳,男,1969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烟台市东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姜晓晖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姜华、曲春阳、赫舍里瑞卜、戚剑波、王可岳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姜华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赫舍里瑞卜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何再权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三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上述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郭明瑞、马海涛、柳喜军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7 股票简称:新潮实业 编号:临2011-021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得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推举监事戚剑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决定由戚剑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戚剑武,男,汉族,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历任烟台市牟平区物资局会计,烟台市牟平区金属材料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烟台市牟平区商业局副局长,烟台市牟平区审计局副局长,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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