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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1-2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中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33,059,454股,占公司总股份46.9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16,489,894股,占公司总股份41.1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569,560股,占公司总股份5.85%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1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177,262.81元。由于公司2009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212,662,288.38元,根据利润分配的原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485,025.57元。根据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10年年度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雨泉、孙林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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