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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绵阳市东兴路6号公司东方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该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集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少波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徐坚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注: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6,941,680股)、熊海涛(持有10,938,240股)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6项《关于公司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已在该议案表决时扣除。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张云、许志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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