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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华;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118,123,9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5%。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温天相、孟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均为现场投票表决。 2.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23,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2、《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23,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2.3、《关于推荐王宇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18,123,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温天相、孟非。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暨本律师认为,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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