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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1-026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兆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有效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全票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全票通过了《关于工商登记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再融资)》。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价格人民币24.97元/股,发行数量112,134,561股。发行后总股本数由原来的1,850,017,970股增加至1,962,152,531股。由此,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850,017,970元变更为1,962,152,531元。 三、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再融资)》。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价格人民币24.97元/股,发行数量112,134,561股。发行后总股本数由原来的1,850,017,970股增加至1,962,152,531股。根据股本变动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一)原章程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215.2531万元。 (二)原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96,215.2531万股,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1-027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181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134,56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2,106,383.90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8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瑞银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专户银行按月(每月8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瑞银证券。 四、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瑞银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瑞银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瑞银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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