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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1-6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召集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8日9时在宁夏灵武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马生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名,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108,081,66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88%,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兴业律师事务所刘庆国、闫海滨律师到会见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750,364,377.5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98,727.67 元,公司资本公积374,276,259.00元,未分配利润89,281,395.85元。公司决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公司2011年6 月30 日的总股本278,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10 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78,000,000股,转增后资本公积余额为96,276,259.00元。 因转增资本公积,公司注册资本由278,000,000元变更为556,000,000元,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56,000,000元; 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556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本议案同意108,081,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年度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08,081,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年度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08,081,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兴业律师事务所刘庆国、闫海滨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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