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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3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9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聘任欧阳哲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聘任欧阳哲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欧阳哲先生简历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9月1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全文刊载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追认2010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63,564.02元。

2010年度,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收21家客户账款2,827,749.07元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款项作单项减值测试,计提100%坏账准备。因工作人员疏忽,在提交2011年3月31日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10下半年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中只报送了其中16家客户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共2,064,185.05元,另有763,564.02元坏账准备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追认2010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63,564.02元。该追认计提坏账准备事项不影响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

5、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管理办法》全文刊载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实施方案》(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实施方案》全文刊载于2011年9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追加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此次申请获批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41500万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与上述额度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6日

附件:欧阳哲先生简历

欧阳哲 男, 1976 年3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分公司总经理,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信达(厦门)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信达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福清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金属一部总经理、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欧阳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3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16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9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高成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1—3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有效防范市场变化给汽车4S店经营带来的影响,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汽车4S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决定对汽车4S店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公司下属部分经营汽车4S店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车行”),采用租赁场地并自建房屋建筑物作为经营场所。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汽车4S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其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年限更加接近,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车行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2、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车行的房屋建筑物按照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以一般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40或45年)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40-45、801.1875-2.375
机器设备127.92
电子设备19
运输设备109.5
其他设备5-109.5-19

3、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车行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改按15年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15、40-45、801.1875-6.3333
机器设备127.92
电子设备19
运输设备109.5
其他设备5-109.5-19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1年度下半年折旧费用约193万元,从而减少公司2011年下半年利润总额193万元。影响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该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车行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结合了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参照了行业其他企业的标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车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合理性和稳健性原则,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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