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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粤水电 股 票 代 码 :0020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座22层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座22层 联系电话:020-61776083 邮政编 码:510070 签署日期:2011年9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座22层 法定代表人:黄迪领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000000039430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903266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2190326633 地税:440104190326633 主要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座22层 电 话:020-61776083 传 真:020-82708160 邮政编码:5100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120,914,128股“粤水电”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核准,粤水电于2011年7月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5,987,27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粤水电的控股股东,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虽然持有120,914,128股发行人的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36.38%下降到发行后的28.90%,下降7.48%。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粤水电的股份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0,914,128股粤水电股份,持股比例为36.38%,为其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粤水电的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098号文核准,粤水电于2011年7月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5,987,27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粤水电”的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36.38%下降到发行后的28.90%,下降7.48%。 有关粤水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详细情况,参见2011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粤水电120,914,128股股份,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粤水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粤水电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粤水电办公地点。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黄迪领 2011年9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黄迪领 日期:2011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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