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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1-051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控规则落实及完成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中小板上市公司认真核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对内控规则落实工作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收到通知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项讨论。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公司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内控规则落实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公司未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1年9月末通知相关控股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并于10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此项制度。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并将制度认真贯彻落到实处。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均以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方式通过《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本项目工作已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1-05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建设聚酰亚胺树脂及相关原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全资子公司吉林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琦")为加快公司聚酰亚胺各项目进展,降低原材料成本,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规划建设聚酰亚胺树脂及相关原料项目。

  一、投资项目概述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吉林高琦气相氧化法生产氯代苯酐已调试完成,形成了1000吨/年的生产能力;以氯代苯酐合成三苯二醚二酐的工艺创新进展顺利,目前正在稳定生产,并为高耐热聚酰亚胺纤维和纳米聚酰亚胺纤维提供优质的原料,年产120吨的装置正在建设中;联苯二酐的工业化实验取得了成功,正与科研部门合作开发军用高性能的树脂材料;以氯代苯酐通过两步法合成热塑型聚酰亚胺的工业化实验现已完成,年产100吨的放大装置正在建设。

  吉林高琦建设年产 3,000 吨聚酰亚胺树脂及原材料项目的建设,既可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聚酰亚胺项目产业化对原材料的需求,并为聚酰亚胺系列下游产品的开发打好坚实基础,也可满足国内部分需求并可出口占领国际部分市场。

  2、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该项目已经长春高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长春高琦股东会审议批准,深圳惠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项目规划情况

  吉林高琦计划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聚酰亚胺树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5,000 万元(人民币),生产规模为年产氯代苯酐 10,000 吨,二酐 2,000 吨,聚酰亚胺树脂 3,000 吨。项目计划占地100,000平方米,购地450元/平方米,预计总购地款为4,5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借款或股东增资。

  规划建设聚酰亚胺树脂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详细披露项目预计收入及效益情况。

  4、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长春高琦 84.63% 的出资,长春高琦持有吉林高琦 100 %的出资,吉林高琦现注册资本 38,140.83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吕晓义先生。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双方情况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工业<2007>2515号文件把聚酰亚胺颗粒列为国家重要资源性产品和原材料,2009年又将其列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发改产业[2009]1926号)。在国家制定的《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纤维产业化及应用的发展,加速实现碳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等高新技术纤维的产业化"。

  聚酰亚胺树脂项目符合国家及产业政策导向,据悉已被列入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与技术,预计将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包括资金支持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

  (2)公司聚酰亚胺项目情况

  长春高琦及吉林高琦与有关科研院所和大学进行合作,引进先进的聚酰亚胺合成加工技术,进行孵化和产业化开发。目前已在聚酰亚胺的多个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其中吉林高琦气相氧化法生产氯代苯酐已调试完成,形成了1000吨/年的生产能力;以氯代苯酐合成三苯二醚二酐的工艺创新进展顺利,目前正在稳定生产,并为高耐热聚酰亚胺纤维和纳米聚酰亚胺纤维提供优质的原料,年产120吨的装置正在建设中;联苯二酐的工业化实验取得了成功,正与科研部门合作开发军用高性能的树脂材料;以氯代苯酐通过两步法合成热塑型聚酰亚胺的工业化实验现已完成,年产100吨的放大装置正在建设。长春高琦年产300吨聚酰亚胺高耐热纤维生产线建成投产,年产3,000吨的装置正在建设中;江西先材的聚酰亚胺纳米纤维的中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年产2亿平米的装置正在建设;北京高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聚酰亚胺发泡材料的工业化试生产正在进行中。

  公司聚酰亚胺相关项目对聚酰亚胺原材料需求增长较快,为加快项目进度及降低原材料成本,吉林高琦拟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聚酰亚胺树脂项目。该项目总投资拟为 65,000 万元(人民币),生产规模为年产氯代苯酐 10,000 吨,二酐 2,000 吨,聚酰亚胺树脂 3,000吨,项目计划占地 100,000 平方米。

  以上计划仅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议书作出的估算,因本项目还处在筹划阶段,本项目的投资收益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引资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住所: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法定代表人:郑国学

  1、甲方提供给吉林高琦的宗地位通达街以东、人达街以西、平安路以南,大族激光以北。土地总面积100000平方米。宗地最终面积以宗地图为准。

  2、吉林高琦使用甲方的土地,建设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化率五项指标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要求。

  3、甲方供给吉林高琦的土地为 国有工业建设 用地,用地期限 50 年,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高琦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照规定,应向甲方缴纳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甲方将无偿收回吉林高琦的土地使用权。

  (4)政策支持:

  1、吉林高琦在建设期、经营期内,享受国家和省、市政府及甲方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

  2、享受国家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05〕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53号等)。

  3、享受国家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4、其它政策: 对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区收取部分予以减免。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1、投资目的及意义

  高分子材料是材料领域的三大支柱之一(其它为金属材料和无机材料),聚酰亚胺在高分子材料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是高分子材料中的瑰宝。

  吉林高琦公司利用世界上先进的、拥有完全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开展年产 3,000 吨聚酰亚胺树脂项目的建设,既可保证公司系统内吉林高琦纤维项目、江西先材纳米纤维项目以及北京高航聚酰亚胺泡沫等先进材料项目的原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保证,为聚酰亚胺系列下游产品的开发打好坚实基础,也可满足国内部分需求并可出口占领国际部分市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利益,同时具有较高的社会利益,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顺利实现做出贡献。

  2、项目风险情况

  (1)技术风险

  本项目处于产业化阶段,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产品的工艺提升,良率稳定,成本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2)原材料风险

  经营成本的变化对项目较为敏感,原材料的价格对经济效益有直接影响。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材料,由国内化工厂家提供,受石油价格影响较大,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价格上涨及供应短缺的风险。

  (3)资金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项目资金通过银行借款及股东增资投入,具体金额按项目具体资金需求确定。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项目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4)管理风险

  本项目尚处于前期阶段,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5)审批风险

  本项目的实施需经深圳惠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长春高琦股东会审议通过,项目建设还需经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等的审批,因此,本项目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吉林高琦提出本项目的投资是基于深圳惠程相关子公司所投资的聚酰亚胺项目对聚酰亚胺原材料的巨大需求,吉林高琦前期小规模生产线的顺利贯通对本项目成功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对公司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技术工艺水平、降低原材料成本,扩大企业规模和分散企业发展风险具有战略意义,可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的实施短期内不会对深圳惠程损益产生影响。

  五、其他

  在相关审批工作完成后,吉林高琦将按相关项目对原材料需求分阶段对该项目进行投资,本次项目投资公告披露后,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按阶段及时披露。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在深圳惠程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广大投资者披露。

  六、备查文件

  投资协议书;

  长春高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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