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1-05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沙路项目公告 2011-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沙路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西环路与新沙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新沙路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八层,用于开设天虹商场。租赁面积约96,000㎡,租赁期限为20年,交易总金额约119,436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5,991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子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东塘街西东塘村委大楼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2、公司名称: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南环路R12栋(限办公)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管理(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运输及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3、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均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均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三、拟签署的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对方: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荣诚实业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西环路与新沙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新沙路项目地上一层至地上八层,租赁面积约96000平方米。 3、交易总金额:约119,436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该费用按月支付。 4、租赁期限:20年。 5、生效条件:《租赁合同》经三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的有权决策机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公告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商场,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