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76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1-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阎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阎良区支行、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08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第五条"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在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飞机机翼制造条件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转存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 公司(甲方)于2011年10月28日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乙方)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三方确认,截至 2011 年10月25日,专项账户余额392,576,182.64元(大写:叁亿玖仟贰佰伍拾柒万陆仟壹佰捌拾贰元陆角肆分) 二、在2011年10月31日由甲方负责注销该专项账户,并将余额转出。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账户的注销和余额转出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管协议》于专项账户注销之日起终止。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西安阎良区支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民用飞机关键零部件扩产条件建设项目"和"投资一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详见2008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1年10月28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乙方)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于2011年10月31日将甲方"飞机机翼制造条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存入在乙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700029029003516833,该账户用于甲方"飞机机翼制造条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承诺上述活期存款按照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三方应遵守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内容对此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公司已于2011年10月31日注销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用于存放"飞机机翼制造条件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号,并将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存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